3xXTrX0emC6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发布 “3+5”评价指标瞄准核心技术筛选/e3pmh1hmp/e7i6qafud【环球网 记者 刘晓旭】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此次《指引》中,“3+5”的常规指标和例外条款成为判断企业科创属性的核心内容。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具体来看,3项常规指标包括: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这三项指标分别对企业的研发投入规模(体现研发能力),资金投入后产生的发明成果(体现成果转化能力)及创收能力(体现企业商业化能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的未盈利企业,可不满足第3项常规指标对营业收入的要求。 预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如不能同时满足,则需要至少满足以下5项额外条款中的一项。5项额外条款分别为: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这5项额外条款只需满足其中之一,就符合科创板对企业科创属性的认定,肯定了高水平研发能力形成的核心技术在科创板申报中的重要意义。本次《指引》的发布是对科创板申报要求的进一步明确,“3项常规指标+5项额外条款”结构的评价体系,也在对企业研发投入、科研成果、商业能力提出要求的同时,提供了一定的包容。券商研究人士在接受环球网财经采访时指出:“三项科创属性量化指标的设置就是针对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所设置的一项重要硬性门槛,弥补了过去由于公司科创属性无法量化造成的审核监管上的问题,强化科创属性也是对科创板这个板块自身定位的很好诠释,有利于将有限的上市资源分配给更加优秀的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公司。五项定性是三项定量指标的合理补充,这也是准入门槛不搞一刀切的实际体现。一些对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价值、有核心技术的公司,可以适度放宽科创属性条件,让这类公司更快的进入到资本市场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很有好处。”粤开证券科创板分析师魏彬对环球网财经进一步分析认为:“有了这个具体的评价体系,新三板企业若想往科创板转板上市就有了明确的参考依据。过去有的新三板企业申报科创板被认为科创属性不足,市场有所质疑,但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现在新三板市场设置了精选层,优质新三板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路径,也有不少新三板企业继续往着申报科创板的方向去走,这些企业接下来需要给自己计算一下是否真正符合科创属性标准,如果符合的话,可以继续原有资本运作路径不变,更可提高登陆科创板的成功率。如果不符合,则需要采取其他方式,建议变更申报精选层,在精选层同样也能享受到如同A股市场般的制度红利,也能够在一段时间后直接转板到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1584957406424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徐娜环球网158495740642411[]{"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环球网 记者 刘晓旭】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此次《指引》中,“3+5”的常规指标和例外条款成为判断企业科创属性的核心内容。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具体来看,3项常规指标包括: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这三项指标分别对企业的研发投入规模(体现研发能力),资金投入后产生的发明成果(体现成果转化能力)及创收能力(体现企业商业化能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的未盈利企业,可不满足第3项常规指标对营业收入的要求。 预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如不能同时满足,则需要至少满足以下5项额外条款中的一项。5项额外条款分别为: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这5项额外条款只需满足其中之一,就符合科创板对企业科创属性的认定,肯定了高水平研发能力形成的核心技术在科创板申报中的重要意义。本次《指引》的发布是对科创板申报要求的进一步明确,“3项常规指标+5项额外条款”结构的评价体系,也在对企业研发投入、科研成果、商业能力提出要求的同时,提供了一定的包容。券商研究人士在接受环球网财经采访时指出:“三项科创属性量化指标的设置就是针对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所设置的一项重要硬性门槛,弥补了过去由于公司科创属性无法量化造成的审核监管上的问题,强化科创属性也是对科创板这个板块自身定位的很好诠释,有利于将有限的上市资源分配给更加优秀的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公司。五项定性是三项定量指标的合理补充,这也是准入门槛不搞一刀切的实际体现。一些对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价值、有核心技术的公司,可以适度放宽科创属性条件,让这类公司更快的进入到资本市场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很有好处。”粤开证券科创板分析师魏彬对环球网财经进一步分析认为:“有了这个具体的评价体系,新三板企业若想往科创板转板上市就有了明确的参考依据。过去有的新三板企业申报科创板被认为科创属性不足,市场有所质疑,但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现在新三板市场设置了精选层,优质新三板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路径,也有不少新三板企业继续往着申报科创板的方向去走,这些企业接下来需要给自己计算一下是否真正符合科创属性标准,如果符合的话,可以继续原有资本运作路径不变,更可提高登陆科创板的成功率。如果不符合,则需要采取其他方式,建议变更申报精选层,在精选层同样也能享受到如同A股市场般的制度红利,也能够在一段时间后直接转板到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