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炒股暂不交税 软件生产企业免2年企业所得税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3-20 09:13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等。
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