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7月广州对困难群众每人每月补贴25元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东方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5-09 08:26

  东方网5月9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政府决定今年5月至7月,继续对城乡13.8万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和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每人每月25元临时性物价补贴,这是广州市自去年5月份以来连续第9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


  由于近期以来广州市主要副食品价格一直在高位上运行,给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了妥善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广州市政府认真研究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建立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监测物价波动情况,采取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和加大慈善超市实物救助力度的办法,缓解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


  据悉,市财政已拨出专项资金261.234万元支持从化、增城两市及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的临时性物价补贴款由各区财政解决。目前,各项发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


  据统计,从2007年5月到2008年5月,广州市前后9次对城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共计4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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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帮扶月收入430-500元人士


  低保边缘人每月领10斤米1斤油


  本报讯(记者 陈捷 实习生 吴少敏 通讯员 郑伟德)在低收入线之上徘徊,达不到救济硬指标,日子只能过得紧巴巴。记者昨天从黄埔区获悉,该区已经出台政策救助这类低保“边缘人”,符合条件者每月有10斤米、1斤油,另外患重大疾病,每年医药费最高报销2.1万。


  5月1日起,黄埔区实施《低保“边缘群体”帮扶救助实施方案》,低保“边缘群体”有了明确定义:具有黄埔区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收入线430元以上500元以下,及因患重大疾病个人自负医疗费有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居民。


  凡符合规定的家庭,可向居委会申请,经街道办核实情况、区民政局批准后,享受重大疾病、粮油实物、慈善超市等方面救助。


  符合条件者每月补贴10斤米、1斤油,另外患重大疾病,每年医药费最高报销2.1万。此外书(学)杂费减免(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有关实施办法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助学标准的70%给予救助。即最高限额分别为:高中生1645元/人/学年、职高生2205元/人/学年、中专(中技)生1400元/人/学年、大专生2800元/人/学年、本科生4200元/人/学年。


  据前期调研,全区将有770余人受惠于该政策。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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