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CNHj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房价“维稳”谈何容易 中央再出手实属必然/e3pmh1hmp/e3pn46fvc提要:在我看来,面对房价的“看回不回”与凌厉涨势,中央在短期内大动作压制是必然的无奈之举,但肯定不是绝决的“釜底抽薪”之计,否则其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任谁都无力担待!日前香港《经济日报》刊文指称,11月三中全会后,中央可能会有大动作升级楼市调控,并预测改革行动将主要集中在土地、税收及体制等方面。中央再出手实属必然由于楼市火爆依旧,“金九银十”气势如虹,而中央却一反常态看似“神闲气定”地不予闻问,反倒让市场在表面的热闹非凡、风光璀璨之余,暗地里呈现风雨欲来的肃杀之气,不少专家纷纷剖析与揣测中央的实际意图,是否在按兵不动的背后,正研议着房地产“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是否会大动作以“釜底抽薪”之计,来整治房地产?楼市经得起这样的考验吗? 在我看来,面对房价的“看回不回”与凌厉涨势,中央在短期内大动作压制是必然的无奈之举,但肯定不是绝决的“釜底抽薪”之计,否则其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任谁都无力担待!新国五条便是“釜底抽薪”之计事实上,今年2月20日中央出台“新国五条”,紧接着3月1日公布其“中央细则”——出售非唯一住房课征20%差额个人所得税,便是最佳“釜底抽薪”之计的范例,当时所有拥有两套房以上的消费者莫不“闻风丧胆”,原本有意抬价的卖方,与想要压价的买方,不约而同放弃“成见”,加速交易的进行,因为卖方担心高额税费摊薄自身利润,买房则忧虑多出来的税费势必反应、转嫁在房价上,于是双方各让一步“万事莫如成交急”。总体而言,新国五条中央细则所导致的后遗症可归纳为四点,一是引爆成交量激增;二是人为地制造、推升了离婚率(不论其是真或假离婚);三是使原本已经脆弱的政府公信力,更加受到折损;四是为后续的房价狂飙预埋伏笔。“维稳”房价的最佳时机已过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因此我绝不相信新一届政府会再采取类似于先前的鲁莽做法,陷自己于进退两难之中。中国以严厉措施,“维稳”、打压房价的最佳时机已经一去不复返(2010年之前还有机会)。因为雷霆手段牵动、冲击的不再只是地方政府、开发商的庞大利益,还有包括所有拥有房产之老百姓的“奶酪”,而这极可能是他的全部家当,甚至有相当比重是房贷的负债!因为中国多数城市已进入或正逐步进入改善型需求市场,有房一族的比例至少是越来越高的,如若调控手段意图使房价瞬间止涨,则形同引导房价崩盘,使老百姓资产价值严重贬损,那便将带来毁灭性灾难!“温水煮青蛙”才是王道言下之意,难道是中央只能无所作为地坐等房价攻顶乏力之后自然崩落吗?当然不是!如前所述,中央必然在三中全会后大动作整顿楼市,而所谓的“大动作”指得是房产税扩容、土地制度改革、地方分税制调整等长效机制之建立,而这些举措对中短期房价来说,所起到的效果是缓慢抑制涨幅、渐进调节市场供需之“温水煮青蛙”的稳健策略,在不知不觉中,让居民收入逐步跟上房价升速,以避免楼市大起大落。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做法只适用在二、三线市场仍有足够需求支撑的城市,而三线以下城市,中央应探索明显供过于求的“鬼城”效应扩散之解决方案。至于北上广深之一线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我始终认为此“双城”禁得起任何严厉调控的“摧残”,而其涨势在供应始终不足的情况下,将继续攀向新的价位高峰。1382510760000责编:chenchong理财周刊138251076000011[]
提要:在我看来,面对房价的“看回不回”与凌厉涨势,中央在短期内大动作压制是必然的无奈之举,但肯定不是绝决的“釜底抽薪”之计,否则其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任谁都无力担待!日前香港《经济日报》刊文指称,11月三中全会后,中央可能会有大动作升级楼市调控,并预测改革行动将主要集中在土地、税收及体制等方面。中央再出手实属必然由于楼市火爆依旧,“金九银十”气势如虹,而中央却一反常态看似“神闲气定”地不予闻问,反倒让市场在表面的热闹非凡、风光璀璨之余,暗地里呈现风雨欲来的肃杀之气,不少专家纷纷剖析与揣测中央的实际意图,是否在按兵不动的背后,正研议着房地产“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是否会大动作以“釜底抽薪”之计,来整治房地产?楼市经得起这样的考验吗? 在我看来,面对房价的“看回不回”与凌厉涨势,中央在短期内大动作压制是必然的无奈之举,但肯定不是绝决的“釜底抽薪”之计,否则其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任谁都无力担待!新国五条便是“釜底抽薪”之计事实上,今年2月20日中央出台“新国五条”,紧接着3月1日公布其“中央细则”——出售非唯一住房课征20%差额个人所得税,便是最佳“釜底抽薪”之计的范例,当时所有拥有两套房以上的消费者莫不“闻风丧胆”,原本有意抬价的卖方,与想要压价的买方,不约而同放弃“成见”,加速交易的进行,因为卖方担心高额税费摊薄自身利润,买房则忧虑多出来的税费势必反应、转嫁在房价上,于是双方各让一步“万事莫如成交急”。总体而言,新国五条中央细则所导致的后遗症可归纳为四点,一是引爆成交量激增;二是人为地制造、推升了离婚率(不论其是真或假离婚);三是使原本已经脆弱的政府公信力,更加受到折损;四是为后续的房价狂飙预埋伏笔。“维稳”房价的最佳时机已过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因此我绝不相信新一届政府会再采取类似于先前的鲁莽做法,陷自己于进退两难之中。中国以严厉措施,“维稳”、打压房价的最佳时机已经一去不复返(2010年之前还有机会)。因为雷霆手段牵动、冲击的不再只是地方政府、开发商的庞大利益,还有包括所有拥有房产之老百姓的“奶酪”,而这极可能是他的全部家当,甚至有相当比重是房贷的负债!因为中国多数城市已进入或正逐步进入改善型需求市场,有房一族的比例至少是越来越高的,如若调控手段意图使房价瞬间止涨,则形同引导房价崩盘,使老百姓资产价值严重贬损,那便将带来毁灭性灾难!“温水煮青蛙”才是王道言下之意,难道是中央只能无所作为地坐等房价攻顶乏力之后自然崩落吗?当然不是!如前所述,中央必然在三中全会后大动作整顿楼市,而所谓的“大动作”指得是房产税扩容、土地制度改革、地方分税制调整等长效机制之建立,而这些举措对中短期房价来说,所起到的效果是缓慢抑制涨幅、渐进调节市场供需之“温水煮青蛙”的稳健策略,在不知不觉中,让居民收入逐步跟上房价升速,以避免楼市大起大落。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做法只适用在二、三线市场仍有足够需求支撑的城市,而三线以下城市,中央应探索明显供过于求的“鬼城”效应扩散之解决方案。至于北上广深之一线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我始终认为此“双城”禁得起任何严厉调控的“摧残”,而其涨势在供应始终不足的情况下,将继续攀向新的价位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