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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市场不支持房价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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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08年全国各地一路狂涨的房价开始出现分化,在一些大城市率先出现了下跌;由于对未来房价预期的改变,消费者开始了对房市的观望,房屋销售市场交易量开始急剧萎缩。但是,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面、需求层面、供给方面临的资金困境三方面来看,市场并不支持房价持续高涨。


  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面不支持房价持续高涨


  从宏观经济形势方面来看,国家统计局就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时,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表示:“应当看到当前经济增速回落符合宏观调控的预期。为防止经济增长偏快转为过热,中央采取了货币、财税、贸易、土地等各项综合性政策。所以说,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经济出现增速回落,符合宏观调控的预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上半年,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3.5%,房地产业的景气指数仍然维持在100点以上的高位。这表明,房地产行业繁荣发展的格局并未改变。


  从政策面来看,根据年初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精神,房地产是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业界专家分析,对房地产调控有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二是进一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划分,把中等收入阶层住房、流动就业人口如农民工等划到政府干预和保障范围之内。为此,政府加大了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力度。


  从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为了整顿房地产秩序,抑制房价,采取了一系列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和行政手段,并敦促地方实施房地产新政,希望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但不少地方的土地政策、银行信贷政策、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政策并没贯彻调控要求,随后的两年里房价这头疯牛越冲越高。这些措施在进入2008年后,才伴随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渐次生效。今年上半年各地房价环比出现下降,说明政府的宏观调控效果终于得以显现,购房需求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抑制,房地产泡沫受到了挤压,房价正在失去上涨的动力,房价开始回归理性。


  房价涨幅高位回落,中央的调控政策效应初步显现,调控方向不可能在房价依然较快上涨的情况下发生改变。因此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岂能房价一跌就喊救市”,表示“同市场中的所有商品一样,房价不可能只涨不跌。奇怪的是,几个房价疯涨了两年的大城市,房价刚出现下跌迹象,便有人高喊政府‘救市’,似乎房价只能涨、不能跌。这是哪家的理?”


  需求层面不支持房价持续高涨


  当一种商品的价格,上涨至远离其基本价值,或是远超国民的消费能力时,其价格的最终回落就成为必然,楼市也是如此。


  从1998—2007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10年高速发展,在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高速增长及相应的人口结构等多重利好推动的情况下,住宅年销售量增长10倍,住房销售额增长近14倍,特别是2006—2007年各地房价更是出现快速飙升,房价的增长幅度远远超过大多数家庭的收入增长幅度,提前透支了未来房价增长的可能性,透支了未来的市场空间。政府从2005年就开始进行房地产调控,说明2005年的房价就已经被视为存在巨大风险,偏离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据全国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3%,远低于房价近几年的增长幅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是房价增长过快,价格过高,从而把大多数居民排除在房地产市场之外,使大部分有自住需求的购房者“望而却步”。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元,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只能望房兴叹。而去年6次上调存贷款利率也增大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购买力。


  为了抑制投机性需求,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央行、银监会出台了多次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措施,从开发商和购房者两头收紧信贷闸门,提高贷款条件,抑制投机需求。尤其是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政策,对遏制投机作用更加明显;超越购买能力的“恐慌性”购房行为也得到控制。于是造成了今年房地产市场的另一个显著特点———销售面积大幅度下滑,成交量严重萎缩。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40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累计成交面积同比分别下降24.9%、20.9%。下降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东部主要城市和中西部中心城市。


  成交低迷只能说明需求方认为价格不合理,市场观望氛围较重,房价自然还会下跌。按照国内目前购房者群体的情况,以及普通百姓的收入增长速度,不足以支撑房价的高位运行状态,房价下调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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