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ZOHF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e3pmh1hmp/e3pn46htn股票简称:宝硕股份股票代码:600155编号:临2017-004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之一,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65亿元本金及其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暂计至2016年11月20日,为325万元)、本案诉讼费用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近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告知其已受理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的”)起诉包括华创证券在内的三名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相关情况如下: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本次诉讼起诉时间:2016年11月17日本次诉讼受理时间:2016年12月24日诉讼机构名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的”)原告法定代表人:王建国原告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被告一:贵州安泰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安泰”)被告一法定代表人:申建忠被告一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双桥工业园区被告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被告二负责人:邓晖被告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51号盛世华庭三楼被告三: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被告三法定代表人:陶永泽被告三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诉状陈述的情况及理由:根据民事诉状,华创证券接受合肥美的委托作为管理人成立了资金规模为3亿元的“华创恒丰8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2016年3月华创证券根据合同约定及委托指令又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签订《单一信托管理合同》,将资金投入陆家嘴信托。之后,陆家嘴信托与贵州安泰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将该笔资金借予贵州安泰。2016年5月,安徽美的要求贵州安泰归还全部贷款。因除贵州安泰还款3500万元以外余款尚未收回,委托人近期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贵州安泰、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及华创证券,认为华创证券存在侵权过错,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承担相关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请求:(1)判令贵州安泰赔偿原告合肥美的2.65亿元人民币本金及其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暂计至2016年11月20日,为325万元);(2)判令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连带承担请求(1)赔偿责任;(3)判令华创证券连带承担请求(1)赔偿责任;(4)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因华创证券虽已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但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及华创证券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本次诉讼可能带来的影响:1、华创证券将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律及相关业务专家团队,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该项业务为华创证券接受合肥美的的委托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行为均是根据委托人投资指令进行的。根据合肥美的与华创证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华创恒丰8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委托人承诺对管理人根据投资指令从事的投资行为承担完全后果,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根据委托人合肥美的向华创证券出具的《投资指令》明确约定“请(管理人)按照本投资指令执行,委托人已完全知悉本次投资的风险,本次投资的所有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华创证券已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人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合肥美的的投资指令进行资产管理,因该投资产生的相关投资风险、纠纷与诉讼均由合肥美的自行处理与承担。3、即使华创证券在本次诉讼中因败诉而连带承担部分责任,亦可向其他相关责任方追偿。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一)民事起诉状(二)应诉通知书特此公告。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1月17日1484705112000责编:凡闻中国证券报148470511200011[]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股票代码:600155编号:临2017-004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之一,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65亿元本金及其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暂计至2016年11月20日,为325万元)、本案诉讼费用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近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告知其已受理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的”)起诉包括华创证券在内的三名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相关情况如下: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本次诉讼起诉时间:2016年11月17日本次诉讼受理时间:2016年12月24日诉讼机构名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的”)原告法定代表人:王建国原告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被告一:贵州安泰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安泰”)被告一法定代表人:申建忠被告一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双桥工业园区被告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被告二负责人:邓晖被告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51号盛世华庭三楼被告三: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被告三法定代表人:陶永泽被告三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诉状陈述的情况及理由:根据民事诉状,华创证券接受合肥美的委托作为管理人成立了资金规模为3亿元的“华创恒丰8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2016年3月华创证券根据合同约定及委托指令又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签订《单一信托管理合同》,将资金投入陆家嘴信托。之后,陆家嘴信托与贵州安泰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将该笔资金借予贵州安泰。2016年5月,安徽美的要求贵州安泰归还全部贷款。因除贵州安泰还款3500万元以外余款尚未收回,委托人近期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贵州安泰、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及华创证券,认为华创证券存在侵权过错,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承担相关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请求:(1)判令贵州安泰赔偿原告合肥美的2.65亿元人民币本金及其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暂计至2016年11月20日,为325万元);(2)判令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连带承担请求(1)赔偿责任;(3)判令华创证券连带承担请求(1)赔偿责任;(4)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因华创证券虽已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但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及华创证券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本次诉讼可能带来的影响:1、华创证券将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律及相关业务专家团队,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该项业务为华创证券接受合肥美的的委托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行为均是根据委托人投资指令进行的。根据合肥美的与华创证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华创恒丰8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委托人承诺对管理人根据投资指令从事的投资行为承担完全后果,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根据委托人合肥美的向华创证券出具的《投资指令》明确约定“请(管理人)按照本投资指令执行,委托人已完全知悉本次投资的风险,本次投资的所有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华创证券已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人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合肥美的的投资指令进行资产管理,因该投资产生的相关投资风险、纠纷与诉讼均由合肥美的自行处理与承担。3、即使华创证券在本次诉讼中因败诉而连带承担部分责任,亦可向其他相关责任方追偿。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一)民事起诉状(二)应诉通知书特此公告。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