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ZQP0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e3pmh1hmp/e3pn6314j/e3pn6323a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1公告基本信息■注:①《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华夏收益债券(QDII)A应分配金额为33,622,556.75元,华夏收益债券(QDII)C应分配金额为7,748,430.91元。②本基金每10份美元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将以每10份人民币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0.800元人民币)按除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相应的美元金额,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年2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3.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3.4本基金已自2016年12月21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时间及安排将另行公告。3.5销售机构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特此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自2017年1月19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特此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1484794830000责编:凡闻中国证券报148479483000011[]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1公告基本信息■注:①《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华夏收益债券(QDII)A应分配金额为33,622,556.75元,华夏收益债券(QDII)C应分配金额为7,748,430.91元。②本基金每10份美元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将以每10份人民币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0.800元人民币)按除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相应的美元金额,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年2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3.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3.4本基金已自2016年12月21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时间及安排将另行公告。3.5销售机构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特此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华夏新锦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自2017年1月19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特此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