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2Hc8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政府给“红包”/e3pmh1hmp/e3pn6314j/e3pn6323a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山西省政府昨日公布《关于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系列激励政策出台。到2020年,我省力争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达到300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到2000亿元以上。支持范围《意见》扶持政策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形式设立,开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上述基金的管理机构,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山西省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所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4个月以上,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4个月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抵扣。 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财政部门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给予必要的扶持和补助。规模奖励。对在我省境内注册,且承诺5年内不迁离的基金,可按以下条件给予奖励:对基金实缴规模(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达到1亿元的创投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基金实缴规模(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达到2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和达到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上述各类基金,单支基金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投资奖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省境内创新创业企业达到1000万元(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我省境内企业的资金规模(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达到1亿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贡献奖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由税务登记地财政部门按照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省级以下(含省级)地方分享部分给予等额奖励,后3年给予减半奖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3年内,以其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省级以下(含省级)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100%为标准,由税务登记地财政部门给予适当奖励,每家不超过5人。办公用房补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市场房价给予1.5%左右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每年按照房租市场指导价的30%左右给予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才激励我省将通过人才激励措施,引进高端基金人才,加快培养本土人才,不断提升我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能力和水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符合当地有关人才政策规定的,平等纳入人才政策享受范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补助。豁免义务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企业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1494546240000责编:凡闻太原晚报149454624000011[]
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山西省政府昨日公布《关于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系列激励政策出台。到2020年,我省力争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达到300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到2000亿元以上。支持范围《意见》扶持政策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形式设立,开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上述基金的管理机构,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山西省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所管理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4个月以上,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4个月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抵扣。 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财政部门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给予必要的扶持和补助。规模奖励。对在我省境内注册,且承诺5年内不迁离的基金,可按以下条件给予奖励:对基金实缴规模(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达到1亿元的创投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基金实缴规模(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达到2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和达到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上述各类基金,单支基金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投资奖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省境内创新创业企业达到1000万元(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我省境内企业的资金规模(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达到1亿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贡献奖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由税务登记地财政部门按照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省级以下(含省级)地方分享部分给予等额奖励,后3年给予减半奖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3年内,以其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省级以下(含省级)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100%为标准,由税务登记地财政部门给予适当奖励,每家不超过5人。办公用房补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市场房价给予1.5%左右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每年按照房租市场指导价的30%左右给予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才激励我省将通过人才激励措施,引进高端基金人才,加快培养本土人才,不断提升我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能力和水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符合当地有关人才政策规定的,平等纳入人才政策享受范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补助。豁免义务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企业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