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顾名思义就是指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然而现实情况却是,部分中介自律性不足,甚至涉嫌违规经营,严重扰乱了行业秩序。——环球网财经编者按。
链家经纪人被指与客户抢购住房
来源:中国网
日期:2016-08-23
市民杨先生反映,近日他看中了一套住房,通过链家地产经纪人高女士协调价格,不料这处房屋最终被高女士购得,杨先生质疑对方侵犯了他作为购房者的权利。链家回应称,购房者系高女士的男友,链家将推进签署变更买受人协议,并对高女士作严重警告及扣罚奖金处罚。
杨先生称,他打算购进一套一居室,“我的预算是300万元。”7月23日,他下载的链家手机软件弹出一条房源信息。
该信息显示,“某地三期1室1厅房,67平米,房价200万元。”杨先生被该处房产低廉的价格吸引,当即与房产经纪人高某取得联系,得知该房为半地下仓储性质住宅,“综合考虑后,我和家人都比较满意。”随后,杨先生向高女士表达了想要购房的意愿。
杨先生称,一周后,高女士告诉他可以安排他与房主面谈。令他惊讶的是,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为61.73平米,而这与此前登记的67平米,相差了近6平米,高女士承认登记错误。
杨先生认为,房屋面积少了近6平米,房产价格应降至190万。高女士则称愿意以此价格与业主协商,并在此后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传声筒”。
8月18日下午,高女士告诉杨先生业主的底线价格为200万,“业主不想再谈价格了”,杨先生未表态。当晚,他再次收到高女士信息,告诉他房子卖了,当被问及何人购买时,高女士称,“我买的,定金加首付,给了50万。”
杨先生对此感到愤怒,他认为高女士自己购买所代理房源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之便对顾客进行蒙骗。
■回应
推进签署变更买受人协议
昨天下午,链家地产相关工作人员称,在此次服务中,业主坚持卖200万元,杨先生通过经纪人就价格问题与业主多次沟通,双方未就价格达成一致。且在沟通中,经纪人曾坦诚告知
杨先生自己的男友亦想买此房。经了解,最终成交的价格为业主预期的200万元,而实际购买人为高女士的男朋友,购房合同中没有高女士的名字。
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规定称,“经纪人本人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尽管购房者非高女士,且高女士与其男朋友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链家地产考虑到存有违规风险,将与业主进行友好协商,协议签署后,高女士的男朋友将不再是实际购房人,包括杨先生在内的其他有购房意愿的客户都可以购买此房,与此同时,公司将对高女士进行严重警告并扣罚奖金。
北京链家等十大房地产中介被约谈
来源:北京晚报
日期:2016-12-07
提供虚假房源、隐瞒房屋真实情况、随意扣押客户押金、挂高房价哄抬市场价格、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中设置“陷阱”……市工商局、市住建委联合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日前对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存房、中原等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要求中介机构加强自查,加强旗下门店和员工的管理。
约谈之后,本市各部门将通过多部门联合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调查、及时处理、及时曝光。依法处罚的同时要记录信用档案,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丰台区19家房地产中介企业日前发起成立全市首家房地产中介行业绿通联盟。联盟成员表示,将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明示服务价格、保护委托人信息、规范履约行为、落实消费纠纷争议快速解决和经营者首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链家11月被投诉量居首位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6-12-28
一段时间以来,房产中介违法违规的问题被不断曝光。
11月25日,上海链家官方网站挂牌的二手房源中,发布了一套位于静安区、面积33平方米的使用权房,挂牌价为1204万元,单价达36万/平方米。这套链家房源已受到上海市住建委的调查。
12月12日,北京住建委网站公布了2016年11月份被投诉的前10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其中,在北京门店数量较多的链家的被投诉量居于榜单的首位。住建委网站曝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打隔断出租、租期届满不退还押金、未备案、违规收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引起的三金纠纷等领域。
房产中介的违法违规问题已经引起政府部门的持续关注。住建部、各地住建委连续召开会议或出台文件,试图加强和改善对房产中介的监管。11月25日,住建部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10月份至今,住建部已连续两次公布了共计75家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近日,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宏辉接受了新华网的采访,就房产中介监管、住房租赁市场立法、中介从业人员素质等话题与记者进行了探讨。
新华网: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住房租赁市场立法,重点立法方向将有可能在哪些方面?
刘宏辉:根据2016年0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政策措施,分别是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监管。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对于租赁市场立法的重点方向应该是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制度三个方面,这也是我国住房租赁的三个最大痛点。
新华网: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里,将可能怎样对中介的行为进行规范?
刘宏辉:首先要将具有合法资格的房屋中介机构根据其“信用档案”的信誉度,分成不同的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公布于众。其次是落实银行代收、代付租金制度。由于目前房地产经纪机构与产权人签订的出租代理合同和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存在交款、付款周期的差异,使大量租金滞留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一旦经纪机构出现问题,将直接侵害产权人及承租人的利益。而通过银行代收、代付租金,除承租人不能按期到指定银行交纳租金外,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这样就可以防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聚集租金,保证租金安全,预防犯罪。最后要加强推广“经纪人制度”,在建委和房屋中介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尽快使每个中介机构至少要有4名房地产经纪人,每个合同都要有经纪人的审核签字,如果出现问题,可以直接追查到责任人,并且记入行业信用档案。
新华网:政府部门虽然出台了很多管理规定,但房产中介违规违法、坑害消费者的情况仍不时被媒体曝光。房产中介屡犯不改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因为违法成本太低?
刘宏辉:造成中介市场混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规范租赁中介机构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其次,监管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强;最后,住房租赁市场发生纠纷的争议标的金额并不大,很多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权利。以上种种原因导致很多中介机构明知违法依然铤而走险,现实中违规中介的违约成本很小甚至没有。
新华网:政府对中介的监管,是否有什么地方需要继续加强、改善?目前对中介的监管上,哪些地方有待改进?在常态化管理方面是否有什么欠缺?
刘宏辉:目前对于中介的监管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善:一是入行门槛低,由于缺乏严格的行业标准,似乎谁都可以拉上一帮人搭起一个“草台班子”。二是管理效率低,房地产、价格、金融、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多头治理,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似乎都在管,却都没有管住、管好。三是违法成本低,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惩罚与收益不成正比,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使得“黑中介”应运而生,铤而走险。目前并没有十足有效的常态化管理模式,且房租租赁涉及到房管部门、金融机构、公安部门、税务部门等多个政府部门,常态化的管理模式更需要有效联动制度来保障,也许如何高效联动多部门才是实现常态化管理模式的重中之重。
新华网:12月12日北京住建委曝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打隔断出租、租期届满不退还押金、未备案、违规收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引起的三金纠纷等领域。是否有必要加强对中介这些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
刘宏辉:就目前的处理结果来看,处罚、处理力度仍然是不够的,加强力度毋庸置疑,但即便如此,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在交易模式的设计上进行改革,尽可能的封堵监管漏洞,以规范整个市场。
新华网:链家等大型中介因为门店数量多、业务量庞大,相对于其业务量来说,其被投诉比例或许并不是很高。反而是不少中小中介或部分未注册、未备案、不在监管范围内的黑中介,其投诉比例更高。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加强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鼓励大中介继续做好内部管理,加强中小中介的管理,把黑中介纳入监管?
刘宏辉:首先,对于黑中介要坚决取缔;其次,中小中介要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其具备并严格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最后,对于已经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大型中介要做好监管工作。我们要在市场化竞争淘汰的大背景下做好引导工作,促进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的淘汰机制。
新华网:在国外,房地产经纪业务是一个专业领域,从业人员素质较高。而中国的房产经纪业务从业门槛很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房产经纪业务从业门槛是否应该提高?应怎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行业的规范性、专业性?
刘宏辉:整个行业成熟的前提是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所以房产经纪业务从业门槛是一定要提升的。首先,经纪人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涵养,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应的辅助知识三方面。其次,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保护客户的利益,恪守行业的职业准则和从业精神。第三,要取得房地产经纪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才能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用落实签名负责制度来保证每一名经纪人都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