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5PxD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光弘科技关联交易助力盈利增长 多项财务数据存疑/e3pmh1hmp/e3ptkencb【环球网 记者 陈进】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消费电子类、网络通讯类、汽车电子类等电子产品的PCBA和成品组装,并提供制程技术研发、工艺设计、采购管理、生产控制、仓储物流等完整服务的电子制造服务(EMS)企业。该公司已于11月8日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但同时也被发审委提出了多项质询问题,内容涉及境外控股股东、关联交易、销售模式、人力资源等方面。在这些问题当中首先值得关注的是关联交易,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东莞华贝是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由于光弘科技董事邹宗信目前仍然就任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因此东莞华贝构成了光弘科技的关联方。光弘科技在2015年和2016年向东莞华贝销售金额分别为15831.01万元和33446.4万元、占同类及交易比重分别为17.25%和27.26%,都在2016年出现明显提升。但是光弘科技向这家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以已经技术落后的3G智能机为主,这本身就令人质疑,东莞华贝拿到这些落后的3G智能机,又将如何处理?不仅如此,招股书还披露光弘科技向关联方东莞华贝销售3G智能机的价格,显著超过了非关联客户闻泰通讯,这也令人怀疑光弘科技通过关联交易虚增利润。 需要说明的是,邹宗信是在2015年11月起任光弘科技董事,随后在2016年光弘科技从东莞华贝获得了大笔的、近乎被淘汰的3G智能机订单。除此之外,光弘科技还有多项财务数据存在矛盾。光弘科技分别于2017年1月和2017年10月发布过两版招股说明书,其中披露的2015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完全一致、均为91753.35万元,但是前一版招股书披露现金流量表201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额为99770.1万元,而后一版招股书则披露为95964.65万元,两版现金流数据存在数千万元的差异。通常来说,现金流量表数据编制主要依据于银行对账单,而真实的银行对账单只可能有一份,那么光弘科技又是怎样做出来两个不同版本的现金流量表的呢?不仅如此,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如果针对2015年实际收到货款金额确认发生了变动,在营业收入确认金额一致的同时,就会导致应收账款等债权数据也随之发生变化;但事实上,光弘科技在前后两版招股书披露的2015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余额也保持一致,这也进一步凸显出两版招股书中针对2015年销售现金流数据存在巨额差异是不正常的。其次,根据招股书披露的光弘科技报告期内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耗数据,其中2017年上半年的加工业务量,仅相当于2016年的50%,但是同期耗电量却已经相当于2016年全年的70%以上。这就对应着光弘科技2017年上半年单位能耗出现异常提高,且同比增加了近50%。但是在此前的2015年和2016年,光弘科技的生产单位能耗数据表现却非常平稳,这也凸显出2017年上半年单位能耗大幅增加,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异常表现。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这就应当导致该公司2016年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出现明显的同比减少。但事实上,根据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光弘科技2016年末的应付账款余额为12404.58万元,相比2015年末的12141.91万元不仅没有减少,相反还出现了小幅增加,这也违背了正常的会计核算原理。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光弘科技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4880.33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43.88%,由此计算该公司当年的采购总额和含税采购额分别不会超过3.39亿元和3.97亿元;而同年光弘科技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实际支出金额高达4.27亿元,这意味着该公司2016年实际采购资金支出显著超过同年采购总额对应的支付需求。151150896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陈超环球网151150896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7/1124/15/38/20171124033824102.png
【环球网 记者 陈进】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消费电子类、网络通讯类、汽车电子类等电子产品的PCBA和成品组装,并提供制程技术研发、工艺设计、采购管理、生产控制、仓储物流等完整服务的电子制造服务(EMS)企业。该公司已于11月8日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但同时也被发审委提出了多项质询问题,内容涉及境外控股股东、关联交易、销售模式、人力资源等方面。在这些问题当中首先值得关注的是关联交易,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东莞华贝是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由于光弘科技董事邹宗信目前仍然就任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因此东莞华贝构成了光弘科技的关联方。光弘科技在2015年和2016年向东莞华贝销售金额分别为15831.01万元和33446.4万元、占同类及交易比重分别为17.25%和27.26%,都在2016年出现明显提升。但是光弘科技向这家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以已经技术落后的3G智能机为主,这本身就令人质疑,东莞华贝拿到这些落后的3G智能机,又将如何处理?不仅如此,招股书还披露光弘科技向关联方东莞华贝销售3G智能机的价格,显著超过了非关联客户闻泰通讯,这也令人怀疑光弘科技通过关联交易虚增利润。 需要说明的是,邹宗信是在2015年11月起任光弘科技董事,随后在2016年光弘科技从东莞华贝获得了大笔的、近乎被淘汰的3G智能机订单。除此之外,光弘科技还有多项财务数据存在矛盾。光弘科技分别于2017年1月和2017年10月发布过两版招股说明书,其中披露的2015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完全一致、均为91753.35万元,但是前一版招股书披露现金流量表201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额为99770.1万元,而后一版招股书则披露为95964.65万元,两版现金流数据存在数千万元的差异。通常来说,现金流量表数据编制主要依据于银行对账单,而真实的银行对账单只可能有一份,那么光弘科技又是怎样做出来两个不同版本的现金流量表的呢?不仅如此,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如果针对2015年实际收到货款金额确认发生了变动,在营业收入确认金额一致的同时,就会导致应收账款等债权数据也随之发生变化;但事实上,光弘科技在前后两版招股书披露的2015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余额也保持一致,这也进一步凸显出两版招股书中针对2015年销售现金流数据存在巨额差异是不正常的。其次,根据招股书披露的光弘科技报告期内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耗数据,其中2017年上半年的加工业务量,仅相当于2016年的50%,但是同期耗电量却已经相当于2016年全年的70%以上。这就对应着光弘科技2017年上半年单位能耗出现异常提高,且同比增加了近50%。但是在此前的2015年和2016年,光弘科技的生产单位能耗数据表现却非常平稳,这也凸显出2017年上半年单位能耗大幅增加,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异常表现。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这就应当导致该公司2016年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出现明显的同比减少。但事实上,根据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光弘科技2016年末的应付账款余额为12404.58万元,相比2015年末的12141.91万元不仅没有减少,相反还出现了小幅增加,这也违背了正常的会计核算原理。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光弘科技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4880.33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43.88%,由此计算该公司当年的采购总额和含税采购额分别不会超过3.39亿元和3.97亿元;而同年光弘科技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实际支出金额高达4.27亿元,这意味着该公司2016年实际采购资金支出显著超过同年采购总额对应的支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