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jOhd作者:陈超 田刚finance.huanqiu.comarticle新城市独董身兼6职 招投标或涉违规/e3pmh1hmp/e3ptkencb【环球网 记者 陈超 田刚】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规划、建筑、市政道桥设计,为各级政府部门、国内知名开发商、企业和各类城乡社区提供城乡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综合服务。根据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7年营收和净利的同比增幅分别为31.52%和48.17%,业绩表现不错。当相比业绩数据,该公司在历史沿革、经营合规等方面,却存在着三方面的质疑。质疑一:事业单位改制是否支付对价?新城市可谓是“出身名门”,该公司的前身为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名下的事业单位“深圳市龙岗规划建筑设计院”,后于2002年7月改制为个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对此,招股书在第94页披露“部分区域性的国有规划设计企业多由当地规划管理部门 的下属事业单位改制而来,其主要服务于当地的城乡规划市场,在区域内具备较 强的竞争力及客户粘性”。与此相呼应,新城市在招股书第122页披露“发行人改制前为深圳市规 土委主管的事业单位,与政府合作多年,建立了比较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发行人获取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而从新城市的主营业务模式来看,则兼具了“在区域内具备较 强的竞争力及客户粘性”和“非国有”两项特征。关键问题在于,在2002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参与改制的19名自然人是否支付了改制对价?是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的对价?这些关键信息,在招股书中均为作出公披露,令人无法考察该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占事业单位资产、资源的现象。质疑二:招投标操作是否合规?根据招股书第76页显示,新城市的主营业务中,未采用“招投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合同占比将近一半。2017年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合同对应的单项合同平均金额高达50.32万元,相比此前的2015年和2016年大幅增长,且超过了50万元,这也意味着该公司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合同中,部分合同金额超过了50万元。但是根据招股书同页披露,“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新城市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订的合同,平均金额超过了50万元,就必然对应着存在部分“直接委托”方式新签订的合同金额超过了50万元。新城市在获取新签订单过程中,是否合法合规,值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质疑三:独立董事兼职是否合规?根据招股书第179页显示,新城市的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目前还兼任着国信证券、金证科技、千禧珠宝、中装建设、金田实业等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再加上担任新城市的独立董事之职务。这也就意味着,肖幼美女士同时担任着6家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曾在2014年9月发布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权等进行了清晰界定,这也是我国自2001年推行这项制度以来首个针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制度性文件。指引中明确提出,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能超过6年,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而肖幼美女士的独董任职数量,显然超过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此前发布的指引规定。155538072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田刚环球网155538072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9/0416/10/14/20190416101414331.png
【环球网 记者 陈超 田刚】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规划、建筑、市政道桥设计,为各级政府部门、国内知名开发商、企业和各类城乡社区提供城乡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综合服务。根据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7年营收和净利的同比增幅分别为31.52%和48.17%,业绩表现不错。当相比业绩数据,该公司在历史沿革、经营合规等方面,却存在着三方面的质疑。质疑一:事业单位改制是否支付对价?新城市可谓是“出身名门”,该公司的前身为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名下的事业单位“深圳市龙岗规划建筑设计院”,后于2002年7月改制为个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对此,招股书在第94页披露“部分区域性的国有规划设计企业多由当地规划管理部门 的下属事业单位改制而来,其主要服务于当地的城乡规划市场,在区域内具备较 强的竞争力及客户粘性”。与此相呼应,新城市在招股书第122页披露“发行人改制前为深圳市规 土委主管的事业单位,与政府合作多年,建立了比较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发行人获取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而从新城市的主营业务模式来看,则兼具了“在区域内具备较 强的竞争力及客户粘性”和“非国有”两项特征。关键问题在于,在2002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参与改制的19名自然人是否支付了改制对价?是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的对价?这些关键信息,在招股书中均为作出公披露,令人无法考察该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占事业单位资产、资源的现象。质疑二:招投标操作是否合规?根据招股书第76页显示,新城市的主营业务中,未采用“招投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合同占比将近一半。2017年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合同对应的单项合同平均金额高达50.32万元,相比此前的2015年和2016年大幅增长,且超过了50万元,这也意味着该公司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合同中,部分合同金额超过了50万元。但是根据招股书同页披露,“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新城市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新签订的合同,平均金额超过了50万元,就必然对应着存在部分“直接委托”方式新签订的合同金额超过了50万元。新城市在获取新签订单过程中,是否合法合规,值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质疑三:独立董事兼职是否合规?根据招股书第179页显示,新城市的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目前还兼任着国信证券、金证科技、千禧珠宝、中装建设、金田实业等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再加上担任新城市的独立董事之职务。这也就意味着,肖幼美女士同时担任着6家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曾在2014年9月发布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权等进行了清晰界定,这也是我国自2001年推行这项制度以来首个针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制度性文件。指引中明确提出,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能超过6年,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而肖幼美女士的独董任职数量,显然超过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此前发布的指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