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kYB2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华兴源创盈利成长性不明,上市前突击大额分红惹争议/e3pmh1hmp/e3ptkencb【环球网 记者 陈超 田刚】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的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LCD与OLED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行业,主要客户包括三星、京东方等。根据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7年营收同比增速还高达165.5%,而在2018年则为-26.63%,特别是该公司2017年第一大客户三星电子,在2018年的销售金额下滑非常明显;同时,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72.33%,而2018年则为-19.93%。营收和净利在2018年双双出现同比下滑,这是否预示着华兴源创的盈利能力前景令人担忧?早在华兴源创申报上市初期,就曾因该公司在申报上市前突击大额分红而备受市场质疑。根据招股书第362页披露,华兴源创在上市前曾多次实施大额现金分红,其中仅2017年就分两次合计分红5.6亿元以上;而与此同时,公司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中,将有3.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仅如此,招股书第354页披露应交税金科目余额信息时,还描述到“2017年11月向股东支付现金分红款38000万元,是的年末应交税费中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600万元”,从上述数据测算,这38000万元分红均指向华兴源创向自然人股东发放的现金分红。根据招股书第50页披露的股本变化信息,华兴源创在2017年10月发生了一次股本变化,从原来两名自然人持股增资为3家法人和2名自然人共同持股,其中两名自然人持股比例合计尚不足20%。这也就意味着,华兴源创在2017年11月发放的5.35亿元现金分红中,归属于自然人股东的部分尚不足1.07亿元,这与前文按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测算的3.8亿元向自然人股东发放现金分红金额相差很大;另一种可能是,如果华兴源创在2017年11月发放的现金分红,参照了前述增资暨股本变更之前的股东结构,则5.35亿元现金分红将全部为向自然人股东发放,也与3.8亿元的测算金额不符。也即,华兴源创在2017年度实施的现金分红,无论是参照增资股本变更之前的股本结构,还是参照变更之后的股本结构,该公司计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都与理论测算金额存在矛盾。再来看华兴源创的财务数据,根据招股书披露,该公司对标的A股上市公司为精测电子,招股书第306页披露了公司与精测电子的毛利率对比,并得出了“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精测电子差异不大”的结论;但是,华兴源创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业务服务于OLED柔性屏产品的检测系统,而精测电子的OLED检测系统业务在2016年到2018年毛利率则分别为49.17%、65.5%和52.4%、存在较大波动。对比上述数据,在精测电子同类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的2018年,华兴源创的毛利率却逆势大幅提升。在招股书中,华兴源创并未选取精测电子契合度最高的分业务毛利率作为数据参照,而是采用了精测电子的综合毛利率(主要收入来源于AIO光学检测系统),华兴源创对此并未作出合理解释,也未就此质疑回复环球网记者的采访。此外,根据资产负债表数据显示,华兴源创在2017年末拥有短期借款余额2000万元,但与此同时2017年度的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金额却为零,这也不符合正常的财务核算逻辑。156074922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田刚环球网15607492200002[]//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9/0617/13/31/20190617013131841.png
【环球网 记者 陈超 田刚】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的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LCD与OLED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行业,主要客户包括三星、京东方等。根据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7年营收同比增速还高达165.5%,而在2018年则为-26.63%,特别是该公司2017年第一大客户三星电子,在2018年的销售金额下滑非常明显;同时,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72.33%,而2018年则为-19.93%。营收和净利在2018年双双出现同比下滑,这是否预示着华兴源创的盈利能力前景令人担忧?早在华兴源创申报上市初期,就曾因该公司在申报上市前突击大额分红而备受市场质疑。根据招股书第362页披露,华兴源创在上市前曾多次实施大额现金分红,其中仅2017年就分两次合计分红5.6亿元以上;而与此同时,公司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中,将有3.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仅如此,招股书第354页披露应交税金科目余额信息时,还描述到“2017年11月向股东支付现金分红款38000万元,是的年末应交税费中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600万元”,从上述数据测算,这38000万元分红均指向华兴源创向自然人股东发放的现金分红。根据招股书第50页披露的股本变化信息,华兴源创在2017年10月发生了一次股本变化,从原来两名自然人持股增资为3家法人和2名自然人共同持股,其中两名自然人持股比例合计尚不足20%。这也就意味着,华兴源创在2017年11月发放的5.35亿元现金分红中,归属于自然人股东的部分尚不足1.07亿元,这与前文按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测算的3.8亿元向自然人股东发放现金分红金额相差很大;另一种可能是,如果华兴源创在2017年11月发放的现金分红,参照了前述增资暨股本变更之前的股东结构,则5.35亿元现金分红将全部为向自然人股东发放,也与3.8亿元的测算金额不符。也即,华兴源创在2017年度实施的现金分红,无论是参照增资股本变更之前的股本结构,还是参照变更之后的股本结构,该公司计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都与理论测算金额存在矛盾。再来看华兴源创的财务数据,根据招股书披露,该公司对标的A股上市公司为精测电子,招股书第306页披露了公司与精测电子的毛利率对比,并得出了“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精测电子差异不大”的结论;但是,华兴源创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业务服务于OLED柔性屏产品的检测系统,而精测电子的OLED检测系统业务在2016年到2018年毛利率则分别为49.17%、65.5%和52.4%、存在较大波动。对比上述数据,在精测电子同类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的2018年,华兴源创的毛利率却逆势大幅提升。在招股书中,华兴源创并未选取精测电子契合度最高的分业务毛利率作为数据参照,而是采用了精测电子的综合毛利率(主要收入来源于AIO光学检测系统),华兴源创对此并未作出合理解释,也未就此质疑回复环球网记者的采访。此外,根据资产负债表数据显示,华兴源创在2017年末拥有短期借款余额2000万元,但与此同时2017年度的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金额却为零,这也不符合正常的财务核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