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武汉仲裁委员会(简称“武仲”)将迎来20岁生日。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武仲用自己不懈的努力,铸就了一份骄人的成绩单。
截至2016年,武仲共受理仲裁案件140196件,案件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193.73亿元。武仲受理案件数在全国244家仲裁机构中,连续十四年位居第一位,受案标的额稳定保持在全国前四名。
作为高端服务业,一个地方有无仲裁,仲裁实力大小、质量高低,亦成为观察投资与发展环境的一种指标。如果商界口碑好,说明仲裁公信力及办事效率很高,仲裁量就很大。换言之,仲裁量是衡量仲裁实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事实上,武仲的案件质量和服务品质等各项工作,也都在全国保持了领先地位。
笔者梳理发现,二十年来,武仲始终保持大格局,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案件质效和公信力,始终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加强推进国际化仲裁工作等。这些,或许就是武仲打造中国仲裁事业“武汉样本”的秘密武器。
“后起之秀”的大格局
1995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实施。随后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相继成立仲裁委员会。截至1996年,国内仲裁委的数量已经达到100多家,受案数量达1000多件。
1997年1月21日,武汉仲裁委员会依法组建成立。相比其他大城市的仲裁委员会,武仲显然并不具备任何先天优势。
然而武仲准确把握自己的目标定位,始终保持较高的格局,才得以实现跨越式发展,最终成为“后起之秀”。
成立之初,武仲就坚持“两高一创”(高起点、高标准、创一流)的工作方针,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开展工作,成立第二年就实现“受案过百、标的额过亿”的小目标。
1999年,武仲确立了“立足武汉、辐射湖北、影响华中、面向全国、拓展国际”的发展战略,让仲裁制度深层次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体系之中,2001年开始,武仲的受案量终于跃居全国第一。
自2002年以来,武仲加强仲裁服务窗口建设,在全市15个区域相继成立了15家分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合作建立了15个仲裁中心,形成了全覆盖、多层次的服务体系,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示范文本,为政府和企业排忧解难。
自2005年以来,武仲颇具远见地筹建专业仲裁院,相继成立了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院、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仲裁院及“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并以“仲裁员选聘”、“仲裁员培训”和“仲裁员管理”三方面为工作主线,组建各专业领域的国内外高素质专家仲裁员队伍,实现了多领域、多角度仲裁覆盖,为中外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仲裁服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武仲的发展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和仲裁界同仁的肯定,先后被确定为中南片区仲裁工作总协调人单位和全国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在2015年举办的全国“首届仲裁公信力论坛暨颁奖典礼”上,武仲开展的确认仲裁工作被授予“仲裁公信力十大创新奖”。
互利共赢的服务意识
事实上,武仲的迅猛发展,也得益于武汉有关部门、商会、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
武汉市委、市政府向来重视仲裁委领导班子和队伍的建设,注重发挥仲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各相关部门重视仲裁制度推行,积极倡导建立仲裁服务对接机制。商会和行业协会则积极引入仲裁工作机制,规范行业合同,加入仲裁示范条款,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为了做到不负众望,武仲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大局观和服务意识。武仲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理念,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武仲就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仲裁法律服务,助推武汉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和实现全方位开放,提升武汉综合实力。围绕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武仲积极探索运用仲裁方式处置不良资产,为资产债务重组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围绕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武仲着力提升武汉市小贷、担保、保险、产权交易等金融企业通过仲裁方式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武仲还积极发挥仲裁专家资源和制度优势,妥善处理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争议复杂、对抗性强的案件,有效缓解了政府的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受理财神广场、淘金广场、民意广场等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的案件,受理了群体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拆迁纠纷案件,积极开展调解、促成和解,最终实现“双赢”。
武仲还积极协助大型企业排查纠纷、清理欠债,挽回部分经济损失。武仲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仲裁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武汉经济发展秩序。
案件质效彰显公信力
武仲高度重视仲裁公信力建设,坚持以案件质量管理为核心,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技能、提高案件质效,仲裁案件质量有保障。
2007年,全国仲裁机构进入二次创业,武仲适时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着力开展“市场化、规范化、公信力”建设,仲裁工作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当事人满意度大幅提升,案件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武仲倡导和谐的仲裁理念,强化调解先行,切实将案结事了作为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最终目标,多举措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提高案件调解率。优化组庭结构,让更多热心仲裁工作、法律功底深厚、仲裁经验丰富、办案效果良好的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打造“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改进仲裁工作,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质量。
完善仲裁规则,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武仲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商业往来惯例,先后6次修订仲裁规则,保持仲裁制度的先进性。并通过制定《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仲裁案件审理制度和案件审理要求,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武仲还加强案件监督和研判,实行裁决书三级核阅,召开仲裁案件质量管控专家组会议,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评选优秀仲裁文书,推动对办案工作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推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以全面提升案件质效指标为重点,加强对立案、开庭、合议、结案、送达、归档等各流程节点的监督,健全案件绩效管理体系。
武仲十分重视仲裁培训交流,组织仲裁员、办案秘书参加案件研讨、经验交流,拓宽专业视野,提升仲裁案件审理实务能力。同时还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不仅取得了多项重要研究成果,还促进研究成果运用于仲裁实务,服务于仲裁实务。
在多项举措的积极推动下,武仲历年审结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均保持在90%以上,裁决正确率达到99%,较好履行了仲裁维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
不断创新拓展服务领域
武仲敢于创新,勇于创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积极提供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仲裁法律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全国仲裁“两化”发展战略。
对于一些重要行业、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武仲敏锐地捕捉到了其中潜在的仲裁需求,强力推进仲裁服务,主动作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行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工作机制,争取试点,协同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局、审计局以及相关政府投融资平台共同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用争议评审机制所涉具体问题进行了商谈,受理6起影响较大评审项目,评审标的总额超过300亿元。
武仲还积极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保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武汉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武汉仲裁委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的作用,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律协和相关孵化器公司共同组建了“中国光谷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维权和服务工作站”。
武仲善于抓住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并积极提供相关的仲裁服务。武仲率先将仲裁确认服务机制从交通事故、城中村改制延伸到金融消费贷款领域,2011年,武仲选取7家确认仲裁试点单位,宣传推广确认仲裁,至2016年已发展为33家。累计办理确认仲裁案件过万件,标的额达几百亿,在为市场主体防范法律风险,节约企业维护债权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武仲还积极探索“互联网+仲裁”工作模式,运用大数据打造现代高效的工作模式,完成了武仲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一期、网仲云平台和3个网上仲裁服务站的开发工作,完善了提交资料、仲裁审核的各种业务功能,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努力实现仲裁信息宣传现代化,围绕仲裁制度、仲裁服务特点和如何采取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内容制作专题栏目、刊发宣传文章,让更多人知道仲裁、了解仲裁、选择仲裁。
国际仲裁中的武汉力量
对于国际商事仲裁,一般约定设在西方的仲裁地,这便构成了国际仲裁西方掌握较多话语权的条件与基础。中国企业“走出去”,事情一旦非仲裁不可,仲裁案一旦到了那些约定仲裁地,输了是常态,赢了是例外,仲裁的公平公正大打折扣。
在这样的国际仲裁背景下,武仲积极建立国际商事仲裁服务机构,在全国200多家仲裁机构中,率先成立国际仲裁院,并在全市建立7个涉外仲裁办事处,为中外当事人提供独立、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务。设立了“国际金融及船舶制造仲裁专家服务小组”,着重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对国内企业产生的影响,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成立了中国·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长江航运仲裁中心,加强涉外商事仲裁研究与交流,提升武仲受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能力,服务湖北自贸区建设,为武汉打造成外向型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
武仲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交流,积极搭建在汉的韩企、法企与武仲之间的沟通桥梁,为在汉企业提供从项目谈判、合同起草、企业培训到纠纷解决等多层次、全覆盖的仲裁法律服务。加强与外资外贸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系,指导涉及美、法、英、澳、瑞士、巴西等国家50余家外资企业规范合同条款。
武仲还积极举办国际商事仲裁专题研讨,如为非洲国家代表团在华投资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宣传武汉的法治环境,更好地为中非经贸交流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等;协办首届东湖国家法律论坛等大型研讨交流活动,汇聚国内外专家交流国际法律方面的理论及实践,为湖北、武汉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保驾护航,为武汉市对外开放法治软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2016年,武仲率先开展“一带一路”专项仲裁服务,目前已受理多起相关企业纠纷案件。业内人士认为,武仲的实力和公信力已逐渐被广大市场主体所认可,而且武汉地处于中国的天元之位,中国腹地大量涉外仲裁案件,用不着远赴欧美,也用不着非得去北京或香港,可就近来武汉裁处。“武汉仲裁创造了诸多中国仲裁纪录,当属中国最有希望最早建成国际仲裁地的城市之一。”
中国仲裁的武汉纪录
受案数量连续14年全国排名第一
率先提出仲裁公信力建设
率先运用“确认仲裁”
率先组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
率先在建设工程争议中引入评审机制
率先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率先启动“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
率先成立中国·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仲裁中心,服务自贸区建设
率先开展“一带一路”专项仲裁服务
链接
仲裁已成民商事纠纷
有效解决方式
“努力使仲裁法律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制度,努力使仲裁成为解决我国民商事纠纷的主要手段,努力使我国成为世界仲裁大国并成为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大国。”2016年下半年在武汉召开的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上,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指出,中国的仲裁机构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实际的仲裁发展道路。
据卢云华介绍,《仲裁法》刚实施的1996年,全国100多家仲裁委员会收案1000多件;到了2015年,全国200多家仲裁委员会,受案13万多件,是当初的100多倍。我国仲裁连续十几年保持受案数和标的额增长势头不变,平均增长率高达30%多,累积受理案件近百万件,标的额一万七千多亿元,大部分案件采取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司法监督纠正率不到1%,显现出仲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社会纠纷的强大功能,赢得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认可。我国用了二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一百年的仲裁发展道路,已经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正在由仲裁大国向仲裁强国努力,也受到了国际仲裁界的好评。
卢云华指出,武汉仲裁工作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武汉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二十年的艰苦奋斗,取得了辉煌的创业成就,以连续十多年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受案数量榜首的骄人业绩和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仲裁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为全国仲裁工作的鲜艳红旗,为全国仲裁工作始终发挥着重要的、特殊的表率、示范和引领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纵观人类历史,矛盾与纠纷无时无刻地存在着,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只能妥善解决不能彻底消灭。”卢云华表示,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商事纠纷迅速增长已成趋势,而我国仲裁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说明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也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
撰文:徐章龙杨陈睿尹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