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1Vyv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违法叫停!小黄车ofo频玩“强闯戏码”惹上大事/e3pmh1hmp/e7i6qafud据齐鲁晚报报道,4月12日下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致市民的一封信,称ofo单车公司未依法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属于违法行为。这是继上海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事件后,小黄车再一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小黄车违法”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4月9日夜间至4月10日凌晨,ofo单车公司未经泰安市有关部门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10日上午,泰安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ofo共享单车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据保全。下午2点,有关部门开始集中清理道路两侧随意摆放的ofo小黄车。10日晚10时,该公司仍继续投放运营共享单车,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12日,这才有了上面那封,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致市民的一封信,称ofo单车公司行为违法。原来,都是小黄车“强闯”惹的祸!此时,读者估计想问:“小黄车为什么要‘强闯’?是因为泰安市有关部门太保守,不愿接纳共享单车这个新事物吗?”真不是的,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在联合发布的致市民一封信里说得清楚:“目前,我市对共享单车持开放、接纳的态度,正在对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行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 且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指导意见》(鲁建城【2013】69号)的精神里明确表述,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公司运作、规范经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自行车需经当地政府报备核准后,方可投入运行。依法依规行事,合情合理合法,那为什么小黄车还要频玩“强闯”戏码呢?这从ofo公司负责泰安地区业务的运营经理陈奕款的回应中,可以窥得端倪:“目前小黄车在泰安还是试运营阶段,当初我们想采取这样的方式,利用后台大数据和其他技术手段,做出一套符合泰安实际情况的方案,拿到城市主管部门面前,不曾想,小黄车在投放后不久,就被城市管理部门收走了。”相比摊上“违法”这摊大事儿,ofo相关负责人不怕事儿大的理直气壮,更让人哭笑不得,令人不由得想起鲁迅笔下孔乙己说的“窃书不能算偷”。试运营是否就可以不受法律法规约束?答案众所皆知。共享单车作为一种由社会发起的草根力量,是否应该讲规矩?答案同样是肯定的。有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共享单车已在全国30多个城市投放,总投放数量超200万辆,而今年这个数字或将达到2000万辆。这个数值或已到达城市管理者容忍度的临界点。这不,北京市西城区交通委就针对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划分出了十个禁停区域,这也是北京首个共享单车禁停区。市场出现瑕疵,政府宏观调控,订立规矩引导,共享单车企业就应该遵守,而不是我行我素对着干。如果都像小黄车这样任性试运营,不难想见,其结果最后只能是禁停区越来越多,共享单车的整体市场空间越来越小。据相关数据,小黄车目前的市场占有率仅次于摩拜,位居老二。因此在共享单车市场,ofo也算得上是个大佬,那就更应该带头遵纪守法,不要总是摆出一副不怕事儿的嘴脸,这只会坏了共享单车这锅“好粥”。由衷地希望小黄车真的不要再惹事儿了!149213136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凡闻环球网149213136000011["9CaKrnJjZVC","9CaKrnK1ISm","9CaKrnK1B0j"]//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7/0413/20170413051908546.png
据齐鲁晚报报道,4月12日下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致市民的一封信,称ofo单车公司未依法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属于违法行为。这是继上海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事件后,小黄车再一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小黄车违法”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4月9日夜间至4月10日凌晨,ofo单车公司未经泰安市有关部门报备核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10日上午,泰安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ofo共享单车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据保全。下午2点,有关部门开始集中清理道路两侧随意摆放的ofo小黄车。10日晚10时,该公司仍继续投放运营共享单车,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12日,这才有了上面那封,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致市民的一封信,称ofo单车公司行为违法。原来,都是小黄车“强闯”惹的祸!此时,读者估计想问:“小黄车为什么要‘强闯’?是因为泰安市有关部门太保守,不愿接纳共享单车这个新事物吗?”真不是的,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在联合发布的致市民一封信里说得清楚:“目前,我市对共享单车持开放、接纳的态度,正在对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行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 且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指导意见》(鲁建城【2013】69号)的精神里明确表述,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公司运作、规范经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自行车需经当地政府报备核准后,方可投入运行。依法依规行事,合情合理合法,那为什么小黄车还要频玩“强闯”戏码呢?这从ofo公司负责泰安地区业务的运营经理陈奕款的回应中,可以窥得端倪:“目前小黄车在泰安还是试运营阶段,当初我们想采取这样的方式,利用后台大数据和其他技术手段,做出一套符合泰安实际情况的方案,拿到城市主管部门面前,不曾想,小黄车在投放后不久,就被城市管理部门收走了。”相比摊上“违法”这摊大事儿,ofo相关负责人不怕事儿大的理直气壮,更让人哭笑不得,令人不由得想起鲁迅笔下孔乙己说的“窃书不能算偷”。试运营是否就可以不受法律法规约束?答案众所皆知。共享单车作为一种由社会发起的草根力量,是否应该讲规矩?答案同样是肯定的。有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共享单车已在全国30多个城市投放,总投放数量超200万辆,而今年这个数字或将达到2000万辆。这个数值或已到达城市管理者容忍度的临界点。这不,北京市西城区交通委就针对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划分出了十个禁停区域,这也是北京首个共享单车禁停区。市场出现瑕疵,政府宏观调控,订立规矩引导,共享单车企业就应该遵守,而不是我行我素对着干。如果都像小黄车这样任性试运营,不难想见,其结果最后只能是禁停区越来越多,共享单车的整体市场空间越来越小。据相关数据,小黄车目前的市场占有率仅次于摩拜,位居老二。因此在共享单车市场,ofo也算得上是个大佬,那就更应该带头遵纪守法,不要总是摆出一副不怕事儿的嘴脸,这只会坏了共享单车这锅“好粥”。由衷地希望小黄车真的不要再惹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