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如何监管记者炒股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1-27 08:28

  日本近日爆出NHK电视台三名记者利用内部信息炒股获利一事,引发轩然大波。连日来,此事不仅没有平息,反而引发各界大讨论,焦点集中在如何规范记者炒股上。


  事实上,各国对媒体从业人员炒股都有相关规定,但是限制程度千差万别。禁止记者内幕交易最严格的是美国。上世纪80年代,《华尔街日报》著名投资专栏作家因利用企业内部消息获利3.1万美元,被判处366天监禁,从而确立了禁止记者将所得信息用于证券交易的判例。此后,各媒体都设立极为严格的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纽约时报》不仅禁止全体员工持有与工作相关的企业股票,还对经济记者、编辑采取更严格限制,包括全面禁止买卖股票,每年确认未持有股票等。美联社也禁止采访企业的记者投资相关企业股票,并要求记者采访所持股票的公司时,须向上司报告持股事实,由上司进行判断。英国也同样如此,除各媒体制定的“采访报道规范”外,还明文规定不可对新闻已报道或即将报道企业的股票进行买卖。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2006年开始施行的新《证券法》虽然加强了对内幕交易的限制,但各媒体的内部规定大都以禁止工作时间炒股为主。一家大的金融类报纸的记者表示,中国的证券交易尚不成熟。记者也多抱着只要不被发现就没事的想法。同样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俄罗斯也存在类似情况。据俄新社职员称,并没有明确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而且,俄罗斯有关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不高。


  德国和韩国属于“美英型”和“中俄型”的中间派。“德国媒体评议会”规定,采访金融、经济信息的记者在报道后两周内不得买卖相关企业的股票,但这也只是努力的目标。而韩国大媒体仅在操守规定上制定“采访后得知的信息不得用于个人获利”的原则,而实际操作中则取决于记者的个人道德。一名电视台工作人员也认为“即使从事媒体行业,买卖股票在内的理财也是理所当然的”,看来在韩国很难通过严格的规定对媒体记者炒股加以限制。▲(环球时报·环球网 驻日特约记者 孙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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