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房地产投资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新华网     进入论坛    2007-12-02 10:40

  新华网巴黎12月1日电(记者芦龙军)在法国,要想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购买房产出租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除了能获得更多、更稳定的收益之外,还可以通过享受税收减免和抵扣等政策获得额外的好处。


  法国家庭自有房的比例不到60%,其房屋租赁市场十分完善。法国政府历来鼓励私人购房用于出租,以缓


  解大城市中的住房压力。税法规定,房东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和贷款利息,可以在其报税总收入中以相同金额扣除,余下部分才缴税。


  另外,法国历任住房部长都曾对相关的税费优惠办法作出调整,以进一步鼓励私人购房出租。这些措施基本都遵循了一个共同的原则:在国家确定的开发区内,用税收杠杆鼓励购买新房。国家通过税费减免和抵扣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今年9月1日法国开始实施《新罗比安法》就是最好的例证。


  根据新法,购房者可在9年内享受对50%房价的折旧减税。其具体规定是,在房主申报租金收入时,购房的头7年内每年从其房租收入中扣除购房款的6%后再计税,后两年该比例为4%。如果房租收入低于应扣除部分,那么两者之差还将在报税的总收入中扣除。


  举例而言,假设花20万欧元购买了一处房用于出租,那么在前9年内就可以享受累计10万欧元的折旧减税,其中在头7年内,每年可以在报税总收入中扣除12000欧元,后两年每年可扣除8000欧元。


  在头7年中,如果房租年收入为15000欧元,那么只有3000欧元要缴纳所得税。如果房租收入仅为10000万欧元,那么房租收入就不用缴税,而且根据“税务损失”的相关规定,可以从报税总收入中扣除2000欧元后再计税。后两年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


  有了如此减税措施,购房用于出租的人减少了很多顾虑。房租收入高自然很高兴,即便房租收入不理想,也可以从其他方面享受一些优惠,弥补房产投资的损失。如此“旱涝保收”的投资,确实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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