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ZOFS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提高挂牌企业质量/e3pmh1hmp/e3pn62uuq2016年5月27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分层管理办法》),新三板市场分层制度正式推出。《分层管理办法》分别从盈利性、成长性和市场认可度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了分类,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同时还公布了维持标准和层级调整规则。首批入选创新层的公司有953家。分层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审慎推进市场创新,满足投融资差异化的需求;通过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实现分类服务、分层监管的目的。分层制度对新三板来说具有的里程碑意义。有了分层才可能推出后续的分类监管制度及对创新层的制度红利。然而,由于分层后利好政策迟迟没有出台,新三板市场反应平淡,交投持续低迷。2016年9月9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明确了对挂牌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具体要求,规定存在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公司不符合挂牌准入要求。具体包括: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累计少于1000万元,但因新产品研发或新服务培育原因而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且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连续亏损,但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的除外;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中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 2016年10月1日,股转公司发布的《负面清单审查标准》对行业同期平均营业收入的计算进行了细化规定。测算行业平均营业收入的样本选取可以选取公开市场数据(如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公司等),以及国家统计部门、宏观经济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数据,行业协会公开数据等进行综合测算分析。重点关注同一主办券商前后推荐的相同行业公司的研究结论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不同主办券商推荐的相同行业公司的研究结论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负面清单提高了企业挂牌门槛,从源头控制挂牌企业的质量,有利于新三板的长远发展。虽然负面清单规定了诸多禁入情形,但也考虑到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种类的公司给出了不同的例外情况。同时,非科技创新类公司营业收入行业平均水平以主办券商专业意见为准,这也给予了主办券商一定的裁量权。负面清单制度的推出的效果显而易见,初步改变了新三板的供求严重失衡。根据股转系统披露的数据,新申报材料公司数量2016年9月为476家,10月降为285家,11月份减至207家。10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情形和程序,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数已超过万家,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会对市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另外,《实施细则》还规定,终止挂牌的公司自终止挂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挂牌。这是一种带有惩罚性的考察期规定,相对于挂牌的两年一期的考察期有所延长。《实施细则》参照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基本处理思路,从信息披露、治理机制、违法违规、持续经营能力、主办券商解除督导协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强制摘牌公司对股东进行补偿。1484705081000责编:凡闻中国证券报148470508100011[]
2016年5月27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分层管理办法》),新三板市场分层制度正式推出。《分层管理办法》分别从盈利性、成长性和市场认可度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了分类,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同时还公布了维持标准和层级调整规则。首批入选创新层的公司有953家。分层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审慎推进市场创新,满足投融资差异化的需求;通过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实现分类服务、分层监管的目的。分层制度对新三板来说具有的里程碑意义。有了分层才可能推出后续的分类监管制度及对创新层的制度红利。然而,由于分层后利好政策迟迟没有出台,新三板市场反应平淡,交投持续低迷。2016年9月9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明确了对挂牌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具体要求,规定存在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公司不符合挂牌准入要求。具体包括: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累计少于1000万元,但因新产品研发或新服务培育原因而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且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连续亏损,但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的除外;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中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 2016年10月1日,股转公司发布的《负面清单审查标准》对行业同期平均营业收入的计算进行了细化规定。测算行业平均营业收入的样本选取可以选取公开市场数据(如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公司等),以及国家统计部门、宏观经济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数据,行业协会公开数据等进行综合测算分析。重点关注同一主办券商前后推荐的相同行业公司的研究结论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不同主办券商推荐的相同行业公司的研究结论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负面清单提高了企业挂牌门槛,从源头控制挂牌企业的质量,有利于新三板的长远发展。虽然负面清单规定了诸多禁入情形,但也考虑到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种类的公司给出了不同的例外情况。同时,非科技创新类公司营业收入行业平均水平以主办券商专业意见为准,这也给予了主办券商一定的裁量权。负面清单制度的推出的效果显而易见,初步改变了新三板的供求严重失衡。根据股转系统披露的数据,新申报材料公司数量2016年9月为476家,10月降为285家,11月份减至207家。10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情形和程序,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数已超过万家,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会对市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另外,《实施细则》还规定,终止挂牌的公司自终止挂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挂牌。这是一种带有惩罚性的考察期规定,相对于挂牌的两年一期的考察期有所延长。《实施细则》参照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基本处理思路,从信息披露、治理机制、违法违规、持续经营能力、主办券商解除督导协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强制摘牌公司对股东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