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1HLK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灰色的催债产业链还能上市?/e3pmh1hmp/e3pn62uuq“以为借钱能缓解资金紧张,却没想到,掉进了另一个坑。”近日,有媒体用《派艾滋病人催收 死了也要催》的标题起底了催债江湖,报道称,电话催收成为银行、网贷平台主要催收方式,他们或自建内催团队,或外包电催业务。如果内催行不通,银行、网贷平台通常会将其打包给专业催收公司。催债公司业务员也表示,催债订单有两个来源,一个是银行,比如信用卡、房贷、车贷的坏账,一个是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坏账。此前,还有媒体报道过,一家银行通常有四到五家催债公司在合作。催债公司一诺银华甚至挂牌了新三板,成为“催债第一股”。近日的新闻,高利贷、暴力催收频上头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而焦点的背后是各类灰色组织的盛产。灰色的催债产业链如何能在法治社会下形成、并且公开催收甚至挂牌上市?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催收市场大概有万亿的规模”,有市场自然就会催生大量的催收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长”。业已成型的催债产业链,涵盖了银行等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这超出了社会公众的认知,也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的表征。据普华永道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18家上市银行的信贷风险有所增加,不良贷款额达9482.8亿元,同比飙升48.61%,平均的不良贷款率由2014年的1.22%上升至1.65%,“中国银行业坏账率2017年前难见顶”。这还仅仅是上市银行所公开的不良贷款额,如果再加上p2p网络金融平台,不良贷款金额之大不可想象。 目前,能够对个人形成有效且普遍的社会信用评价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记录。在该记录中,会纳入最近5年内征信人的信用卡、贷款及其他信贷的逾期、坏账记录,同时还纳入了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公共记录。但是,这份征信记录如出现不良报告,仅仅只是影响信用评价,从而影响征信人在后续的贷款、信用卡办理等金融业务的办理,并不会影响征信人的大部分日常社会活动。因而,其对征信人的不良信用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并不足以让失信征信人能够对失信行为产生敬畏,坏账情况也就不断增长,甚至形成恶性循环。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和限制,也仅局限于债权人前期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因此,在社会信用体系无法对征信人的失信行为进行强有力约束的前提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自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借助于灰色的催债组织,使得这些灰色产业链发展壮大。“我们的催收首先要讲法,但不完全讲法。比如,一直跟着你,不能跟朋友聚会,隔三差五要打你一顿。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恨不得赶紧把钱还回来。”不仅如此,暴力恐吓、阻挠生产,甚至艾滋病人催收等种种手段,也都经常存在于灰色催收产业。面对此种通过影响个人生活、工作生活的“死皮赖脸”的催收手段,确实能够起到催收效果,这种手段也是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所无法做到的。但是,面对如此钻法律空子的催收行为,面对如此庞大的催收市场,缺少行政监管介入,任由其肆意生长,即使存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前提,也足以质问有关部门——失信人的基本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因而,我们应该思考,是否在此舆论关注之时刻,重新审视现有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来加深人们对失信行为的敬畏。当失信行为减少,坏账率下降,灰色的催收行业自然而然就会被瓦解。而对于当下的灰色催收乱象,自当提请行政监管强力介入。(陈鸣默)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1491349440000责编:凡闻光明网-时评频道149134944000011["9CaKrnK1Cbm","9CaKrnK0lXB","9CaKrnK0ltI"]//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7/0401/20170401050407607.jpg
“以为借钱能缓解资金紧张,却没想到,掉进了另一个坑。”近日,有媒体用《派艾滋病人催收 死了也要催》的标题起底了催债江湖,报道称,电话催收成为银行、网贷平台主要催收方式,他们或自建内催团队,或外包电催业务。如果内催行不通,银行、网贷平台通常会将其打包给专业催收公司。催债公司业务员也表示,催债订单有两个来源,一个是银行,比如信用卡、房贷、车贷的坏账,一个是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坏账。此前,还有媒体报道过,一家银行通常有四到五家催债公司在合作。催债公司一诺银华甚至挂牌了新三板,成为“催债第一股”。近日的新闻,高利贷、暴力催收频上头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而焦点的背后是各类灰色组织的盛产。灰色的催债产业链如何能在法治社会下形成、并且公开催收甚至挂牌上市?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催收市场大概有万亿的规模”,有市场自然就会催生大量的催收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长”。业已成型的催债产业链,涵盖了银行等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这超出了社会公众的认知,也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的表征。据普华永道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18家上市银行的信贷风险有所增加,不良贷款额达9482.8亿元,同比飙升48.61%,平均的不良贷款率由2014年的1.22%上升至1.65%,“中国银行业坏账率2017年前难见顶”。这还仅仅是上市银行所公开的不良贷款额,如果再加上p2p网络金融平台,不良贷款金额之大不可想象。 目前,能够对个人形成有效且普遍的社会信用评价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记录。在该记录中,会纳入最近5年内征信人的信用卡、贷款及其他信贷的逾期、坏账记录,同时还纳入了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公共记录。但是,这份征信记录如出现不良报告,仅仅只是影响信用评价,从而影响征信人在后续的贷款、信用卡办理等金融业务的办理,并不会影响征信人的大部分日常社会活动。因而,其对征信人的不良信用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并不足以让失信征信人能够对失信行为产生敬畏,坏账情况也就不断增长,甚至形成恶性循环。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和限制,也仅局限于债权人前期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因此,在社会信用体系无法对征信人的失信行为进行强有力约束的前提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自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借助于灰色的催债组织,使得这些灰色产业链发展壮大。“我们的催收首先要讲法,但不完全讲法。比如,一直跟着你,不能跟朋友聚会,隔三差五要打你一顿。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恨不得赶紧把钱还回来。”不仅如此,暴力恐吓、阻挠生产,甚至艾滋病人催收等种种手段,也都经常存在于灰色催收产业。面对此种通过影响个人生活、工作生活的“死皮赖脸”的催收手段,确实能够起到催收效果,这种手段也是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所无法做到的。但是,面对如此钻法律空子的催收行为,面对如此庞大的催收市场,缺少行政监管介入,任由其肆意生长,即使存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前提,也足以质问有关部门——失信人的基本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因而,我们应该思考,是否在此舆论关注之时刻,重新审视现有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来加深人们对失信行为的敬畏。当失信行为减少,坏账率下降,灰色的催收行业自然而然就会被瓦解。而对于当下的灰色催收乱象,自当提请行政监管强力介入。(陈鸣默)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