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8f7p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证监会拟规范存托凭证 将适用“沪伦通”/e3pmh1hmp/e3pn60gdi/e3pn60h31中新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4日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正在推进的沪伦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也拟采取存托凭证互挂方式,实现两地市场互联互通。所谓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以在美国上市的百度公司为例,若百度想在A股募集资金,可以把10万股的百度美股放到中国的相关机构进行“托管”,然后以这些托管的股权发行存托凭证并挂牌交易,A股投资者就可以对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常德鹏指出,存托凭证作为证券跨境发行上市的方式,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运用。为规范存托凭证的相关活动,《管理办法》明确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的监管要求和参与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既为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回归境内资本市场奠定制度基础,也为未来开通“沪伦通”预留制度空间,做好规则准备。据悉,《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如规定,申请存托凭证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明确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要求。如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针对存托凭证及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特点,就存托安排、投票权差异、协议控制等事项作出特别披露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针对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特殊性,设置了存托凭证持有人单独表决事项、存托凭证退市回购安排等投资者保护措施。强化监管执法,明确法律责任。证监会可以对相关参与主体采取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措施;可以对违法责任主体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以及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完)1525478700000责编:贺超中国新闻网152547870000011["9CaKrnK7Ui3","9CaKrnK7UhK"]
中新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4日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正在推进的沪伦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也拟采取存托凭证互挂方式,实现两地市场互联互通。所谓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以在美国上市的百度公司为例,若百度想在A股募集资金,可以把10万股的百度美股放到中国的相关机构进行“托管”,然后以这些托管的股权发行存托凭证并挂牌交易,A股投资者就可以对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常德鹏指出,存托凭证作为证券跨境发行上市的方式,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运用。为规范存托凭证的相关活动,《管理办法》明确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的监管要求和参与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既为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回归境内资本市场奠定制度基础,也为未来开通“沪伦通”预留制度空间,做好规则准备。据悉,《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如规定,申请存托凭证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明确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要求。如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针对存托凭证及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特点,就存托安排、投票权差异、协议控制等事项作出特别披露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针对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特殊性,设置了存托凭证持有人单独表决事项、存托凭证退市回购安排等投资者保护措施。强化监管执法,明确法律责任。证监会可以对相关参与主体采取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措施;可以对违法责任主体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以及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