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9b53ylkzs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上交所明确科创成长层标准,配套机制护航未盈利科技企业/e3pmh1hmp/e3pmh28kq【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6月18日,随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迅速响应,同步制订的两项配套业务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及《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公开征求意见,是为技术突破性强、商业前景广阔但暂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更精准的制度支持。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那些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无论是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业,还是新上市的未盈利企业,都将共同纳入这一新层级。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拟从三方面建立配套机制:一是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规定纳入和调出标准,并就调出标准进行“新老划断”;二是强化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简称后增加标识“U”,投资者投资新注册企业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相关公司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未盈利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新制订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为那些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发行人提供了缓冲机制。发行人可申请预先审阅,上交所将参照正式审核程序把关,但此程序非必经环节,也不构成对发行条件的预先确认。值得关注的是,上交所还在研究制订关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相关业务规则。该制度主要适用于申请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发行人,鼓励其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作为判断市场认可度和成长性的参考因素,但非硬性条件。上交所表示,将持续听取市场意见,尽快发布实施相关规则,稳妥有序推进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高效精准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展,持续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的能级。(文馨)1750300456339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刘晓旭环球网1750300456339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4cf28aaf0e220ddc86e067d0e2714759u1.png{"email":"liuxiaoxu@huanqiu.com","name":"刘晓旭"}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6月18日,随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迅速响应,同步制订的两项配套业务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及《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公开征求意见,是为技术突破性强、商业前景广阔但暂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更精准的制度支持。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那些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无论是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业,还是新上市的未盈利企业,都将共同纳入这一新层级。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拟从三方面建立配套机制:一是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规定纳入和调出标准,并就调出标准进行“新老划断”;二是强化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简称后增加标识“U”,投资者投资新注册企业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相关公司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未盈利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新制订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为那些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发行人提供了缓冲机制。发行人可申请预先审阅,上交所将参照正式审核程序把关,但此程序非必经环节,也不构成对发行条件的预先确认。值得关注的是,上交所还在研究制订关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相关业务规则。该制度主要适用于申请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发行人,鼓励其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作为判断市场认可度和成长性的参考因素,但非硬性条件。上交所表示,将持续听取市场意见,尽快发布实施相关规则,稳妥有序推进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高效精准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展,持续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的能级。(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