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O4qfI8tLOv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强化公司治理 两家上市公司被罚/e3pmh1hmp/e3pmh1iab【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8月26日晚间,*ST聆达与新华锦相继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资金被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相关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层对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旨在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监管部门调查,*ST聆达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以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天津首宇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涉及金额共计6000万元;2023年11月5日,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副董事长林志煌与他人签订5000万元《借款协议》,由金寨嘉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2024年1月11日,关联方嘉悦正丰融资16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出具连带保证担保函。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达1.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6月至12月期间,公司通过预付款、工程定金、票据贴现等方式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金额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其中,2023年8月至9月,金寨嘉悦与华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签订配资采购合同,采购资金转至王明圣和林志煌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账户,形成各1000万元的资金占用。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大连证监局拟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副董事长林志煌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200万元罚款。另一家公司新华锦则因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被处罚。根据新华锦披露的半年报,截至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达4.06亿元,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新华锦、新华锦集团及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青岛证监局要求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资金,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新华锦集团及张建华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占用款项。根据相关规定,若新华锦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未能在责令改正要求的六个月内完成资金清收,上交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能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756261048682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冯超男环球网1756261048682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8374cfb02b33b9a06fe50eae0f234c40u1.png{"email":"fengchaonan@huanqiu.com","name":"冯超男"}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8月26日晚间,*ST聆达与新华锦相继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资金被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相关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层对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旨在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监管部门调查,*ST聆达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以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天津首宇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涉及金额共计6000万元;2023年11月5日,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副董事长林志煌与他人签订5000万元《借款协议》,由金寨嘉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2024年1月11日,关联方嘉悦正丰融资16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出具连带保证担保函。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达1.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6月至12月期间,公司通过预付款、工程定金、票据贴现等方式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金额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其中,2023年8月至9月,金寨嘉悦与华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签订配资采购合同,采购资金转至王明圣和林志煌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账户,形成各1000万元的资金占用。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大连证监局拟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副董事长林志煌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200万元罚款。另一家公司新华锦则因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被处罚。根据新华锦披露的半年报,截至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达4.06亿元,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新华锦、新华锦集团及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青岛证监局要求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资金,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新华锦集团及张建华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占用款项。根据相关规定,若新华锦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未能在责令改正要求的六个月内完成资金清收,上交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能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