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OoezDlQwW0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从寿险到长护险:转换赛道中的机遇破局与挑战攻坚/e3pmh1hmp/e3pn61chp【环球网财经报道 记者 冯超男】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健康保险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阶段性目标。进一步来讲,《指导意见》指出,全面开展人寿保险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业务(下称“寿险转换长护险业务”),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将人寿保险给付金转换为护理费用支出。事实上,早在2023年,监管方面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当年5月1日起开展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这意味着,目前,寿险转换长护险的试点工作已历经两年时间。 在此背景下,一系列问题引发关注:目前,寿险转换长护险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究竟怎样?《指导意见》对于该业务落地具有怎样重要意义?保险企业在业务转化过程中又面临着哪些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试点两年,业务规模与消费者认知待提升与基础医保不同,长护险主要用于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所支付的费用。所谓的转换业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当前,国寿寿险、平安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寿险等多家险企纷纷在官网“公开信息披露”专栏“专项信息”下开设“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子模块,公布可进行转换的产品。而具体提到四家险企中,人保寿险提供的可转换产品数量最多。至于转换需要满足的条件,某险企在相关公告中提到,合同生效满2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之后,罹患21种特定疾病并达到对应护理状态,或因意外伤害达到规定级别的伤残,亦或长期护理失能达到一定等级。此外,国寿寿险、平安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寿险在转换方法上采用的是保单贴现法,其适用于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已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公司将原本在身故等保险责任发生时才能给付的保险金,通过保险金折价的方式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而根据《通知》,另一种转换方法为精算等价法,适用于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尚未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整体来看,在寿险转换长护险业务试点工作开展的两年间,行业落地情况呈现出逐步推进但仍有提升空间的态势。“制度跑通了,但规模只是‘点状开花’,寿险公司仍把它当存量保单增值服务,没纳入新单主赛道。”眺远咨询董事长兼CEO高承远称道。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向环球网记者表示,从业务规模方面,虽然试点期间业务量有一定增长,但相较于庞大的寿险和长护险市场潜力而言,目前的业务规模仍然较小,尚未形成大规模的市场效应。这主要是由于消费者对转换业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待提高,部分消费者对长护险的需求意识不足,对转换规则和保障内容了解不够深入,同时,险企在市场推广和教育方面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机遇在前,诸多挑战仍需攻克《指导意见》的发布,明确“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对于险企而言,转换业务带来了诸多新的机遇。浙大城市学院副教授、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认为,主要体现在拓展业务空间,通过产品创新开辟新市场;提升客户黏性,通过服务延伸增强客户关系;优化业务结构,实现从单一保障向综合服务的转型。当然,这一转换业务落地过程并非毫无困难而言。袁帅表示,首先是风险评估难题,失能状态的判定和护理需求的评估缺乏统一、科学、精准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异,这给险企的风险定价和理赔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其次是护理服务供给不足,目前市场上专业的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数量有限,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长护需求,险企在对接护理服务时面临选择困难和服务质量把控难题。再者是数据积累和共享问题,险企缺乏足够的失能数据和护理费用数据,难以进行精准的风险预测和产品定价,同时,不同机构之间的数据壁垒也影响了信息的流通和利用。“精算定价难度大,长期护理风险数据积累不足;服务标准不统一,护理服务质量和费用缺乏统一标准;客户认知度低,市场教育成本较高。”林先平指出,针对这些问题,险企需要建立专业团队,组建包含精算、医疗、护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数据积累,通过试点收集护理风险数据;合作共建生态,与医疗机构、护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申请和理赔程序。对于此,《指导意见》提出,持续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服务;逐步建立保险行业适用的失能等级评定、护理服务评价、医疗服务评价等指标体系,研究建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制度等规定。1761030620678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陈超环球网1761030620678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07a080e8bee2631311d63931c0d6529a.png{"email":"chenchao@huanqiu.com","name":"陈超"}
【环球网财经报道 记者 冯超男】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健康保险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阶段性目标。进一步来讲,《指导意见》指出,全面开展人寿保险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业务(下称“寿险转换长护险业务”),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将人寿保险给付金转换为护理费用支出。事实上,早在2023年,监管方面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当年5月1日起开展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这意味着,目前,寿险转换长护险的试点工作已历经两年时间。 在此背景下,一系列问题引发关注:目前,寿险转换长护险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究竟怎样?《指导意见》对于该业务落地具有怎样重要意义?保险企业在业务转化过程中又面临着哪些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试点两年,业务规模与消费者认知待提升与基础医保不同,长护险主要用于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所支付的费用。所谓的转换业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当前,国寿寿险、平安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寿险等多家险企纷纷在官网“公开信息披露”专栏“专项信息”下开设“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子模块,公布可进行转换的产品。而具体提到四家险企中,人保寿险提供的可转换产品数量最多。至于转换需要满足的条件,某险企在相关公告中提到,合同生效满2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之后,罹患21种特定疾病并达到对应护理状态,或因意外伤害达到规定级别的伤残,亦或长期护理失能达到一定等级。此外,国寿寿险、平安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寿险在转换方法上采用的是保单贴现法,其适用于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已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公司将原本在身故等保险责任发生时才能给付的保险金,通过保险金折价的方式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而根据《通知》,另一种转换方法为精算等价法,适用于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尚未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整体来看,在寿险转换长护险业务试点工作开展的两年间,行业落地情况呈现出逐步推进但仍有提升空间的态势。“制度跑通了,但规模只是‘点状开花’,寿险公司仍把它当存量保单增值服务,没纳入新单主赛道。”眺远咨询董事长兼CEO高承远称道。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向环球网记者表示,从业务规模方面,虽然试点期间业务量有一定增长,但相较于庞大的寿险和长护险市场潜力而言,目前的业务规模仍然较小,尚未形成大规模的市场效应。这主要是由于消费者对转换业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待提高,部分消费者对长护险的需求意识不足,对转换规则和保障内容了解不够深入,同时,险企在市场推广和教育方面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机遇在前,诸多挑战仍需攻克《指导意见》的发布,明确“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对于险企而言,转换业务带来了诸多新的机遇。浙大城市学院副教授、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认为,主要体现在拓展业务空间,通过产品创新开辟新市场;提升客户黏性,通过服务延伸增强客户关系;优化业务结构,实现从单一保障向综合服务的转型。当然,这一转换业务落地过程并非毫无困难而言。袁帅表示,首先是风险评估难题,失能状态的判定和护理需求的评估缺乏统一、科学、精准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异,这给险企的风险定价和理赔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其次是护理服务供给不足,目前市场上专业的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数量有限,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长护需求,险企在对接护理服务时面临选择困难和服务质量把控难题。再者是数据积累和共享问题,险企缺乏足够的失能数据和护理费用数据,难以进行精准的风险预测和产品定价,同时,不同机构之间的数据壁垒也影响了信息的流通和利用。“精算定价难度大,长期护理风险数据积累不足;服务标准不统一,护理服务质量和费用缺乏统一标准;客户认知度低,市场教育成本较高。”林先平指出,针对这些问题,险企需要建立专业团队,组建包含精算、医疗、护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数据积累,通过试点收集护理风险数据;合作共建生态,与医疗机构、护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申请和理赔程序。对于此,《指导意见》提出,持续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服务;逐步建立保险行业适用的失能等级评定、护理服务评价、医疗服务评价等指标体系,研究建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制度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