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1hVwYLZS0 finance.huanqiu.comarticle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迎金融监管总局政策支持/e3pmh1hmp/e3pmh28kq【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金融监管总局6月17日宣布出台系列新举措,从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据悉,本次推出的系列新举措共计八个方面,具体包括: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等。做好政策衔接,聚焦五大重点领域当日早些时候,在2026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已对这些措施进行“剧透”。她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强化监管赋能,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 丁向群表示,一方面要健全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加快完善离岸金融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养老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试点,支持新型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先试;同时,优化促进高水平开放的监管政策,联合出台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若干举措,大力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指导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助力上海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此外,还要夯实风险防控监管基础,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支持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金融业整体安全水平。2025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过去一年多来,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能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次新出台的8条措施,正是在与过去一年已落地政策做好衔接基础上推出的。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新举措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聚焦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等重点领域。发力离岸金融,拟发布自贸离岸债监管规定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是此次系列新举措的一大亮点。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出,优先发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人民币离岸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6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在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层面,要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明确,支持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并拟于近期发布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监管规定,更好地助力其规范健康发展。自贸离岸债全称为“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遵循发行端、投资端“两头在外”原则,是依托“境外资金+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资金”双轮驱动的创新融资工具。2025年6月,央行宣布支持在上海发展自贸离岸债,被视为自贸离岸债的重启。远东资信研究院研报指出,“两头在外”是自贸离岸债的结构核心,2023年监管部门叫停的根源在于“两头在内”的城投主体大量涌入。2024年香港点心债发行规模超7000亿元,新加坡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亦持续扩容,自贸离岸债若能遵循“两头在外”原则稳步推进,有望逐步形成差异化于香港点心债的独立市场生态。从发行主体看,主要包括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和中资券商境外子公司等。在监管规则层面,今年年初金融监管总局已配合上海市人大发布相关规定,对发行主体、投资主体等内容予以明确。深化再保险与航运金融建设,提升市场集聚效应此次系列措施还强调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深化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支持在上海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研究探索巨灾风险转移工具。据统计,截至2026年5月,临港落地26家再保险相关机构,登记交易中心累计进场机构164家;2025年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交易保费突破百亿,登记保费超150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指出,当前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的机构集聚效应持续显现,再保险市场生态初步形成,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此外,系列新举措还将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航贸金融数字化国际标准制定,指导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开展航运保险研究,探讨以上海为重点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支持上海“航贸链”与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链上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普惠金融。(文馨)1781753287849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刘晓旭环球网1781753287849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4e19825c1a6aca29c9af034b550a8912u1.png{"email":"liuxiaoxu@huanqiu.com","name":"刘晓旭"}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金融监管总局6月17日宣布出台系列新举措,从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据悉,本次推出的系列新举措共计八个方面,具体包括: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等。做好政策衔接,聚焦五大重点领域当日早些时候,在2026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已对这些措施进行“剧透”。她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强化监管赋能,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 丁向群表示,一方面要健全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加快完善离岸金融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养老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试点,支持新型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先试;同时,优化促进高水平开放的监管政策,联合出台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若干举措,大力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指导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助力上海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此外,还要夯实风险防控监管基础,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支持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金融业整体安全水平。2025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过去一年多来,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能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次新出台的8条措施,正是在与过去一年已落地政策做好衔接基础上推出的。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新举措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聚焦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等重点领域。发力离岸金融,拟发布自贸离岸债监管规定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是此次系列新举措的一大亮点。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出,优先发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人民币离岸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6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在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层面,要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明确,支持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并拟于近期发布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监管规定,更好地助力其规范健康发展。自贸离岸债全称为“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遵循发行端、投资端“两头在外”原则,是依托“境外资金+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资金”双轮驱动的创新融资工具。2025年6月,央行宣布支持在上海发展自贸离岸债,被视为自贸离岸债的重启。远东资信研究院研报指出,“两头在外”是自贸离岸债的结构核心,2023年监管部门叫停的根源在于“两头在内”的城投主体大量涌入。2024年香港点心债发行规模超7000亿元,新加坡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亦持续扩容,自贸离岸债若能遵循“两头在外”原则稳步推进,有望逐步形成差异化于香港点心债的独立市场生态。从发行主体看,主要包括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和中资券商境外子公司等。在监管规则层面,今年年初金融监管总局已配合上海市人大发布相关规定,对发行主体、投资主体等内容予以明确。深化再保险与航运金融建设,提升市场集聚效应此次系列措施还强调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深化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支持在上海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研究探索巨灾风险转移工具。据统计,截至2026年5月,临港落地26家再保险相关机构,登记交易中心累计进场机构164家;2025年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交易保费突破百亿,登记保费超150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指出,当前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的机构集聚效应持续显现,再保险市场生态初步形成,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此外,系列新举措还将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航贸金融数字化国际标准制定,指导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开展航运保险研究,探讨以上海为重点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支持上海“航贸链”与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链上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普惠金融。(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