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bB1c作者:陈超 田刚finance.huanqiu.comarticle大公国际成评级机构受罚首例 风险提示严重滞后/e3pmh1hmp/e3ptkencb【环球网 记者 陈超 田刚】8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监会同时发布决定,给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表示,经查大公评级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为相关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同时,在交易商协会业务调查和自律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大公评级向协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表述和不实信息。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进一步详细指出:在检查中发现,一是大公国际与关联公司公章公用,内部管理混乱;二是为多家发行人发行服务的同时,开展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三是委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四是部分评级项目底稿缺失。同时,常德鹏还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落实债券市场部署、加大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大公国际被罚案,也成为国内首个评级机构被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例。随后,大公国际于8月19日发表致歉信称,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风险管理问题,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大公工作的各界人士表达深深歉意,并称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要求逐项对照、彻底整改,并认真研究解决行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业务和工作完全合规合法、稳步有序推进。但亦有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从证监会给出的四点原因来看,大公国际的问题很严重,监管部门对其做出的处罚偏轻;如果按照发达国家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案例,大公国际将丧失评级业务资格。只给予暂停相关业务一年的处罚,主要在于我国的评级市场刚刚起步,相关的制度和规定还不够完善,特别对违规评级机构的处罚,还需要在制度上做进一步的完善与补充。”不仅如此,环球网财经记者在整理15只由大公国际出具评级,并发生兑付危机的债券信息后,发现大公国际基于被评估单位风险暴露下调评级的时点严重滞后。五洋债“爆雷”背后15五洋债是由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主体,于2015年8月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票面利率为7.78%。15五洋债发行时由大公国际担任评级机构,给出的平均为AA级,这也是民营企业在发行债券时所能够获得的最高评级;同时,评级展望也是“稳定”。然而15五洋债仅发行了一年时间之后,其发行主体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便暴露出了风险,该债券的受托人德邦证券在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提示“15五洋债”及“15五洋02”有关风险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发行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2月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发行人并未就有关情况进行披露”,并据此“提请投资者关注15五洋债和15五洋02潜在投资风险”;随后在2017年7月20日发布了《关于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今年1月19日,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披露证监会列举公司涉嫌违法事实包括: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非公开发行债券披露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最终在今年6月底至7月初,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案例被监管部门坐实,该公司相继于6月26日和7月10日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函》以及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等处罚性文件。从前述案例来看,15五洋债的主体危机最早是由其受托人德邦证券在2016年12月底曝光,但与此同时由大公国际在2016年12月28日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仍然维持了此前做出的AA级评级,且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评级展望为“稳定”,并未受到德邦证券风险提示的影响。甚至在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无法按照规定出具年报的2017年7月,大公国际还针对该主体给出了A-的评级,并未下调至B级。集中下调评级并非个案从大公国际对15五洋债的评级历史来看,体现出在2017年7月这一个很短的时间段内,多次、集中下调评级;而在此之前,针对已经出现风险暴露的被评估单位,大公国际的评级下调预见性不足。而且这一现象也多次出现在大公国际针对其他评级对象当中。例如由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体发行的15亚邦CP001债券,大公国际在2016年2月15日就将债券评级从此前的A-直接下调到最低档D级。再如由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作为主体发行的15宏达CP001,大公国际针对其债券评级在2015年12月到2016年3月的短短三个月期间内,也从A-级连续下调至D级。从上述债券评级案例来看,在被评级债券大幅下调评级之前,至少在大公国际出具的评级报告方面,并未能够看出相关主体存在基本面的较大变化;而往往是在被评级主体风险充分暴露之后,才予以一次性大幅下调评级。也即,从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中,针对评级主体的风险变化并无预见性。严把“信用”二字据Wind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今年8月17日国内债券市场共发生213起违约事件,其中有债项评级的事件有111起,而评级机构为大公评级的违约事件有13起。2018年截至8月17日,国内违约债券数量已经升至60起,超过2017年全年的总数;违约金额合计约553亿元,也创下了历史新高。由此可见今年国内债券市场整体处于风险暴露的高发年份,而越是在这样风险集中暴露的时期,债券投资者就越倚重于评级机构这类专业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毕竟作为评级机构,其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对评级主体的信用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的基础上对其信用等级予以评定。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运行状况、信用情况,只会对投资者构成更大程度的误导,不仅损害到债券投资人的利益,而且也动摇了债券市场的信用基础,甚至诱发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正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公告所述:信用评级机构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应有作用。信用评级机构直接为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严重背离独立原则,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所禁止。我国的评级市场起步比较晚,最初主要是依靠国外评级机构对我国企业、债券等进行评级;后来随着国内评级市场业务的不断扩大,国内相关机构、企业对评级的需求越来越大,国内的评级机构才逐步诞生,但与此同时评级市场竞争也呈现白热化趋势。加之国内评级市场的相关制度尚不完善,特别对违规评级机构的约束和责任认定欠缺,出现了无序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的苗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监管部门对大公国际实施处罚,是规范国内评级市场非常重要的举措,也是非常及时的提醒,有利于大公国际及其他评级机构汲取教训、减持把“信用”二字置于企业短期效益的前面,共同促进国内信用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153474828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白洁环球网153474828000011["9CaKrnKbxTP"]//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8/0820/15/02/20180820030207531.jpg{"email":"白洁@huanqiu.com","name":"白洁"}
【环球网 记者 陈超 田刚】8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监会同时发布决定,给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表示,经查大公评级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为相关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同时,在交易商协会业务调查和自律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大公评级向协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表述和不实信息。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进一步详细指出:在检查中发现,一是大公国际与关联公司公章公用,内部管理混乱;二是为多家发行人发行服务的同时,开展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三是委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四是部分评级项目底稿缺失。同时,常德鹏还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落实债券市场部署、加大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大公国际被罚案,也成为国内首个评级机构被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例。随后,大公国际于8月19日发表致歉信称,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风险管理问题,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大公工作的各界人士表达深深歉意,并称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要求逐项对照、彻底整改,并认真研究解决行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业务和工作完全合规合法、稳步有序推进。但亦有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从证监会给出的四点原因来看,大公国际的问题很严重,监管部门对其做出的处罚偏轻;如果按照发达国家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案例,大公国际将丧失评级业务资格。只给予暂停相关业务一年的处罚,主要在于我国的评级市场刚刚起步,相关的制度和规定还不够完善,特别对违规评级机构的处罚,还需要在制度上做进一步的完善与补充。”不仅如此,环球网财经记者在整理15只由大公国际出具评级,并发生兑付危机的债券信息后,发现大公国际基于被评估单位风险暴露下调评级的时点严重滞后。五洋债“爆雷”背后15五洋债是由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主体,于2015年8月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票面利率为7.78%。15五洋债发行时由大公国际担任评级机构,给出的平均为AA级,这也是民营企业在发行债券时所能够获得的最高评级;同时,评级展望也是“稳定”。然而15五洋债仅发行了一年时间之后,其发行主体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便暴露出了风险,该债券的受托人德邦证券在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提示“15五洋债”及“15五洋02”有关风险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发行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2月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发行人并未就有关情况进行披露”,并据此“提请投资者关注15五洋债和15五洋02潜在投资风险”;随后在2017年7月20日发布了《关于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今年1月19日,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披露证监会列举公司涉嫌违法事实包括: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非公开发行债券披露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最终在今年6月底至7月初,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案例被监管部门坐实,该公司相继于6月26日和7月10日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函》以及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等处罚性文件。从前述案例来看,15五洋债的主体危机最早是由其受托人德邦证券在2016年12月底曝光,但与此同时由大公国际在2016年12月28日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仍然维持了此前做出的AA级评级,且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评级展望为“稳定”,并未受到德邦证券风险提示的影响。甚至在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无法按照规定出具年报的2017年7月,大公国际还针对该主体给出了A-的评级,并未下调至B级。集中下调评级并非个案从大公国际对15五洋债的评级历史来看,体现出在2017年7月这一个很短的时间段内,多次、集中下调评级;而在此之前,针对已经出现风险暴露的被评估单位,大公国际的评级下调预见性不足。而且这一现象也多次出现在大公国际针对其他评级对象当中。例如由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体发行的15亚邦CP001债券,大公国际在2016年2月15日就将债券评级从此前的A-直接下调到最低档D级。再如由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作为主体发行的15宏达CP001,大公国际针对其债券评级在2015年12月到2016年3月的短短三个月期间内,也从A-级连续下调至D级。从上述债券评级案例来看,在被评级债券大幅下调评级之前,至少在大公国际出具的评级报告方面,并未能够看出相关主体存在基本面的较大变化;而往往是在被评级主体风险充分暴露之后,才予以一次性大幅下调评级。也即,从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中,针对评级主体的风险变化并无预见性。严把“信用”二字据Wind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今年8月17日国内债券市场共发生213起违约事件,其中有债项评级的事件有111起,而评级机构为大公评级的违约事件有13起。2018年截至8月17日,国内违约债券数量已经升至60起,超过2017年全年的总数;违约金额合计约553亿元,也创下了历史新高。由此可见今年国内债券市场整体处于风险暴露的高发年份,而越是在这样风险集中暴露的时期,债券投资者就越倚重于评级机构这类专业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毕竟作为评级机构,其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对评级主体的信用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的基础上对其信用等级予以评定。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运行状况、信用情况,只会对投资者构成更大程度的误导,不仅损害到债券投资人的利益,而且也动摇了债券市场的信用基础,甚至诱发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正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公告所述:信用评级机构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应有作用。信用评级机构直接为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严重背离独立原则,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所禁止。我国的评级市场起步比较晚,最初主要是依靠国外评级机构对我国企业、债券等进行评级;后来随着国内评级市场业务的不断扩大,国内相关机构、企业对评级的需求越来越大,国内的评级机构才逐步诞生,但与此同时评级市场竞争也呈现白热化趋势。加之国内评级市场的相关制度尚不完善,特别对违规评级机构的约束和责任认定欠缺,出现了无序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的苗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监管部门对大公国际实施处罚,是规范国内评级市场非常重要的举措,也是非常及时的提醒,有利于大公国际及其他评级机构汲取教训、减持把“信用”二字置于企业短期效益的前面,共同促进国内信用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